胡锦涛应该做的:严惩江泽民 平反六四 法轮功 国家者,人人之国家!我们不说,谁说?!

胡锦涛:

自你掌权至今一年多来,未见你为中国老百姓做了哪些有益的事情。即为你感到焦急,又为你感到痛心!同时为你感到羞愧!

你上台之初全国人民对你寄于了极大的希望,盼望着你和你领导的执政党切实改变“领导作风”;结束封建、独裁、专制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推进中国的民主事业发展,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领导中国人民走上“民生、民主、民权”的“三民主义”道路,让中国人过上“温馨幸福”的小康生活。

在统治集团最高领导层激烈的“争权”斗争中,人民站在你一边;现在你的政敌“人民公敌、卖国贼”──江泽民,在全国人民的一片唾骂声中不得不交出政权,退出历史舞台;你的领导地位得到了空前的巩固,正好是你实现上述目标的大好时机,而你的治国表现却让人民大失所望;请看:腐败分子依然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他们随意抢夺公民合法财产、恣意侵吞国有资产、强制拆除公民住房、“惨无人道”的迫害公民、他们操控司法机关制造“冤假错”案、……所有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就发生在你胡锦涛的身边,可是你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你没有督促你的下属,纠正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事件,你所领导的国家机关没有制定出一项具体的、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使人民受益的方针政策,政府中的腐败分子没有一个受到惩处,贪污、受贿依然盛行中国、专制制度未有终期、依法治国的目标(人民的民主权利)遥遥无期、腐败分子控制的公安机关依然在进行着灭绝人性的屠杀,……你对人民所作出的承诺没有一项兑现,人民的苦难没有尽头。

你作为一个新的“执政党”党魁,即不必为历届政府所犯下的滔天罪行负责,由你代表“执政党”向人民做出深刻检讨,求得人民的谅解,对你没有任何负担,也不损害你的威望,你的手上尚未沾染人民的鲜血(或者说沾染的少一点更为确切),你本可以“轻装前进”!……可你却死抱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僵尸,念念不忘那个挂羊头卖狗肉的“三个代表”的教条,你妄图以腐朽的思想方法去反对腐败,这可能吗?须知带给中国人民无穷无尽苦难的正是(毛泽东所宣扬的)“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不抛弃这种反动理念、不结束独裁专制的政治体制,改朝换代有什么用?你辜负了人民的期望,你背叛了你自己的执政宣言,你视历史赋予你的历史责任轻如鸿毛,你妄为“国家主席”!

恕我直言,当前你应该做的几件事:

1、 为“六四”爱国民主运动平反昭雪:

由爱国学生发起的这场“反腐败、争民主、争人权”的运动,代表了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他们并没有推翻执政党的野心,他们所要求得到的,是人类与生俱来本应享有的权利,他们要求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行使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利,帮助执政党巩固政权、肃清腐败,……这难道有什么错误吗?执政党有什么理由拒绝他们的要求?以和平手段请愿的学生,并没能危及执政党的领导地位、也未对国家的安全构成威胁,统治者有什么权利对手无寸铁的学生开枪镇压!?血腥的镇压把执政党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执政党对历史罪恶保持沉默并不能抹去这耻辱。

为“六四”事件平反昭雪是全国人民的心愿,维护人类正义的壮举,顺应人民愿望你胡锦涛就不愧是一位历史上的伟大领袖;反之你就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两者不可调和。望你审时度势、切莫错失良机“一失足成千古恨”。

2、 为“法轮功”平反昭雪: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就明确规定了:人民可以信仰基督,也可以信奉伊斯兰,不言而喻人们当然也可以信仰“法轮功”,任何以暴力为手段限制他人信仰自由的做法都是违法行为。

宪法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确立了人民享有“信仰”或“不信仰”的权力与自由,共产党的主席有什么权力可以不遵守自己制定的《宪法》?执政党破坏自己确立的规则有什么道理?

执政党不遵守自己的承诺、不尽保护人民基本权力的法定职责、不接受人民的监督,何以取信于民?其执政的合法性何在?共产党可以不信仰宗教,(且已得到宪法的充分的保障),为什么人民信奉宗教的自由就得不到保护了呢?胡锦涛你必须明白:以行政强制力操控意识形态,以暴力强制人民信仰一种理念“那是痴人妄想!”人类历史上没有成功的事例。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取缔行为应当由权力机关作出!而不取决于某个领导人的个人意志,这是任何法制国家所遵循的法则!因此可以认定:执政党领导人所作出的“取缔”行为是违法行为,是无效的行政举措。

我深爱我的祖国,所以对于我的国家所发生的不仁道、违背人类正义的事情也就更多一些憎恨,正所谓“爱之越深,责之越切”请恕我直言。

3、 严厉惩办独夫民贼、中国腐败集团的总头目──大卖国贼江泽民:

(1)、江泽民背着党中央、背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把中国北方大片领土(将相当于台湾领土面积十几倍的土地)出卖给俄罗斯,至今不敢向全国人民公布卖国内幕,不敢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批准。

(2)、江泽民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违反《选举法》,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操控国家政权;在党的十六届全国代表大会上把11名经投票选举,没有超过半数的亲信拉入中央委员会,并将涉嫌贪污、受贿、走私、卖官鬻爵、腐败五毒俱全的贾庆林、黄菊、李长春等多名腐败官员安插进“中央政治局”并安排这些腐败分子掌握国家政权。提名腐败分子如:回良玉出任国务院副总理;提拔身无战功的贴身保镖为“上将军衔”;将自己的私人医生提升为国家卫生部长……

(3)、江泽民生活腐化堕落,乱搞男女关系。为政期间与臭名昭著的歌手宋祖英打得火热,并为宋的演出提供大笔资金,花纳税人的钱财买笑艺人。

(4)、江泽民践踏人权,支持不法开发商,强拆公民住房,在其主持国家工作期间,批准执行包含多项违反国家宪法和多部国家法律规定的《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以暴力强拆公民住房,造成数千万公民“脱富致贫”流落街头、无家可归。非法侵占农民耕地,断绝农民的生活来源,造成中华大地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5)、江泽民独权专政,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取谛民间组织“法轮功”;残酷迫害法轮功修炼人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受迫害的人员达六千万之多,被强制转变而致死、致伤人员达八万多人,以暴力手段控制他人思想意识世所罕见。

(6)、江泽民支持自己子女及亲属,大肆侵吞国有资产,聚敛民脂民膏,以修建灵堂为诱饵诈骗人民钱财。以江氏为首的腐败集团十几年来侵吞人民财富数额高达数仟亿元人民币(江转移到美国的私人存款仅在一个帐号下,就高达200亿美金)。

(7)、江泽民操控宣传工具,为自己树碑立传。而对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却采取严密封锁措施,使人民在毫无思想准备、没有任何防范措施的环境中。去年造成“萨斯”危险传染病大范围的扩散,就是江下令封锁消息的,致使在那次危机中全国有800多人死亡,人民财产遭受损失数额高达几十亿元。江泽民还亲自参与迫害有正义感、将疫情汇报给“世界卫生组织”的蒋岩永退休军医,江泽民罪该万死,罪责难逃。

江泽民的罪行罄竹难书,不胜枚举、死有余辜!

胡锦涛你对江泽民的罪行置若罔闻、不予惩处,你可知道中国的刑法中包庇罪犯者也要负刑事责任的?惩治贪官污吏你就是英明领袖,包庇罪犯你就是罪犯同谋,两者之间只有一步之遥,望你审慎抉择,只是请你记住历史留给你选择的时间已经不很长了!人民的等待是有期限的!!

4、 平反由历届政府制造的冤假错案:

五十五年来中国政府施行法西斯统治,从建国初期的“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合作社运动、社会主义改造、大跃进、四清、十年浩劫、到改革开放、以及“六四”天安门平暴、大规模的强拆公民住房运动等等,由执政党制造的冤、假、错案数以天文计算;在执政党的统治期间,饿死的中国人民就有四千多万人;执政党制定的违反人类文明、违反人类论理道德的法规就有数千部之多,这些法律就是杀人不见血的刀。被迫害致死的知名人士如:老舍、章乃器、章伯钧、葛佩奇、彭德怀、刘少奇、翦伯赞、荣国团、张志新、孙志刚、……乃至近年来因上访而被迫害致死、致残的中国冤民又何止千万!不为这些人平反昭血执政党的执政资格何以确立?殊不知:得人心者得天下!

“平冤狱”绝不是简单的认个错就可以了结的事,政治上恢复名誉、还必须在经济上予以赔偿、此外严惩制造冤假错案的腐败官员、规范政府行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立民主政治体制,确保人民的言论自由,才是执党的唯一出路!

人们注意到:中国的执政党历史上从来没有承认过错误,今天如果你胡锦涛依然按照过去的做法──让历史把统治的罪恶悄悄抹去,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因为它实在不是讲几句“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动听的话语就能够解决的,选择领导者的权力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手中,而不是自以为不可战胜的统治者。

中华大地是上天赐给全中华民族的财富,不是自西方飘荡来的“共产主义幽灵”的共产党可以胡作非为随意处置的私有财产,中华大地不需要什么社会主义特色的共产主义;养育中华民族的财富、中国人民所创造的文化财富岂能容忍你们任意践踏?随意宰割?

中国人民不乞求得到不属于他们的东西,他们只想要回本应属于他们,而被统治者剥夺了的东西!这种权利是每一个中华儿女与生俱来的,不是靠什么“明君”施舍而得。

毛泽东为党立下的规则就是:有反必肃、有错必纠!(只可惜他自己没有遵守)那么历史已经证明是错了的东西,你们这个执政党为什么还要坚持?

200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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