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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被强索集资款 想落户北京先交5万元

 2004-10-13 19:5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2004年7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生何静(化名)应聘于北京建存经贸有限公司。但时至今日,何小姐的落户北京手续还没办理,原因是何静拒绝向单位交纳5万元集资款。

  何静:不交钱不办手续

  何静是2004年应届毕业生,因为在校期间成绩优异,学校给予她留京指标。在今年2月的人才招聘会上,何静被位于北京市怀柔区的北京建存经贸有限公司聘用,并在今年4月6日由学校、公司及个人三方面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没有集资款这项内容。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何静最终取得了北京市人事局的接收函。 

  今年7月10日,何静正式到公司报到上班。8月31日,她按要求去人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需要用人单位盖行政公章。这时公司经理陈某却突然向她提出要交5万元公司集资款,“否则公司不能给我盖章,也不能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让我在公司上班。”昨日何静对记者说。

  9月3日,陈经理又提出两个方案,一是让何静交3万元,这样可以帮她落户;二是交5万元,公司全程为何小姐办理落户手续。何静拒绝交钱。9月8日,何静又一次找到陈某要求办理落户手续,陈经理又提出两个方案:一是交5000块钱,可以帮何静盖公司行政章,但以后每找他盖一次章就要交5000块钱;二是一次性交3万元,帮她解决一切问题。9月15日,何静多方筹措,终于凑齐了5000块钱并再次找到陈某,希望能够尽快解决落户问题,“但陈经理说5000元给盖章的承诺不算了,又坚持让我交3万元办理落户,5万元全程办理。”何小姐告诉记者。

  何静没有答应,陈某让何静写辞职报告,遭到何静拒绝。

  同事:确有此事

  就此事,昨日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建存经贸有限公司陈经理,电话中陈某强调自己“多年闯荡江湖,经验老到,有各种关系”,并告诉记者“在掺和这种事情时,你们要想好后果。”

  何静所在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陈某向何静索要集资款一事属实。“当时来公司时,陈经理把一切说得都很好,就业协议书中也没有收取集资款的内容。后来何静在办理落户时,要用人单位盖一个行政公章,结果就引起了这场纠纷。现在我还在这家公司工作,有的话也不便多说了。”

  政府:调查属实坚决查处

  10月1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北京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负责人刘先生表示已经收到何静的来信,并已责成怀柔区人事局、怀柔区人才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如果确有此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记者随后联系到怀柔区人才服务中心。一位姓王的先生表示:“人事局已经就此事给我们下了批文,要求我们认真调查,我们现在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

  律师:可申请劳动仲裁

  北京市泓理律师事务所的赵雅君律师对此事发表了看法:“如果何静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在离开公司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应当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期60天。在申请劳动仲裁后,可以依法按程序向法院起诉,并可以向该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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