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能给我们带来黄金吗?
一年两度的“黄金周”又结束了。一个是“五一”黄金周,一个是“十一”黄金周。为什么把这两个周叫“黄金周”呢?是因为,这两个周是人们度假旅游时节,一些人认为,旅游能促使人们消费,高消费能拉动经济增长,给社会带来“黄金”,所以这些人称其为“黄金周”。无可否认,旅游确实是人们的消费行为,而且是一种高消费。但是,这种消费能不能拉动经济增长,给国家和社会带来“黄金”呢?人们旅游是高消费行为,既然是消费行为所以它能促进货币流通和回笼。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资本的利润率是受资本的周转速度影响的,货币流通越快其利润率就会越高。为什么呢?因为“假定其他一切条件不变,商人资本的相对量,是和它的周转速度成反比的,因此,也是和再生产过程本身的活力成反比的。”(见《资本论》第三卷第320页),也就是说,如果商业资本周转越快,社会总资本中商业资本的数量就越少,从而可以相对增加产业资本的数量,从而扩大社会生产,提高利润率。从这个意义上讲,旅游是能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黄金”的。
但是,商业利润,以及这种旅游带来的“黄金”,是产业工人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消费出来的。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单单交换,更不用说单单消费,是不产生社会利润的,单单旅游是产生不了“黄金”的,因为交换是等价交换因此是不产生剩余价值或利润的。商业利润,包括旅游业的“黄金”,是平均利润,是对生产行业的利润或剩余价值的平均。利润或剩余价值都是来自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也就是说,第三产业的利润只不过是对第一、二产业的利润的平均。离开生产的行业,商业、旅游业是不创造利润的。离开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不会产生利润。
问题是,目前我国情况下的这种“黄金周”能不能为国家和社会带来“黄金”呢?目前我国的情况是,第一产业(主要是农业)落后,第二产业(主要指工业)不发达。在这种情况下,贸然挺进第三产业,而且提出不切合实际的“黄金周”,能不能促进第一产业的改观和第二产业的发展呢?能不能“促进”,这就要看我们第三产业政策能不能保证,一方面第三产业不挤占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资本,另一方面第三产业不过多的获得超额利润,以利于社会生产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否则的话,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无发展资金、无利润可言,旅游业哪来的“黄金”?
近几年,我们国家的经济改革一直有一种经济学上的误导,这就是高消费能不能“拉动”或“带动”经济增长的问题。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是这样的:生产决定消费,消费促进生产。但是这种辩证关系我们能不能反过来来理解:消费决定生产,生产促进消费?如果也能这样理解的话,这种理解与其说这是辩证思维,倒不如说是混账逻辑。“高消费能‘拉动’或‘带动’经济增长”就是一种混账逻辑。
还有,教育高消费能“带动”经济增长;旅游大消费能“拉动”相关产业;等,这些都是这种混账逻辑的变种。教育高消费不仅因为挤占社会生产资本和打压社会购买力而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和社会消费,而且也使得教育事业本身违反教育规律,使得教育结构处于畸形,从而严重影响教育的正常发展。这是混账逻辑的必然结果。更可怕的是,这种混账逻辑还在占据着我们的学术思想舆论阵地。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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