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新移民法新在何处?
2003年11月26日出台的“萨尔科奇新移民法”对法国的外国人法做出了很大的改动。迄今为止,法国1945年11月2日颁布的外国人法一直是外国人能否进入法国境内和在法国获得居留权的依据。去年颁布的“萨尔科奇新移民法”对其中的许多条款进行了更新。以“弥补监控移民流量措施的漏洞”为根本目的的新移民法是法国移民政策总体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知道每个在法国居住超过3个月的成年外国人都要持有居留证(外交使团人员和持有在签证上注明“等同于临时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除外)。
只要外国人是有合法居留的,他就可以在欧共体中申根协议国家的范围内(不包括英国和爱尔兰)自由旅行,但是居住不能超过3个月。除一般的身份证检查之外,警察有权核查外国人是否持有在法国通行和居留的许可证件。
在法国有几种不同种类的可更新的居留证。它们分别是10年有效居留证;一年有效临时居留证;6个月以下居留临时许可证,警察局在受理材料的过程中出具的收据等同于1个月的居留许可;以及6个月的长期签证。
“普通体制”下的外国人(除了欧共体国家和阿尔及利亚的居民,或其它与法国有双边协议国家的人),如果他们符合某些条件的话,都可以有权申请其中一种居留身份,不过申请条件却越来越难以满足。
不再自动颁发长期居留证
“萨尔科奇法”的新特点之一就是取消了对于法国籍孩子的父母、以家庭团聚名义来法的外国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等类外国人自动颁发的长期居留证。
以前,他们可以直接得到长期居留证。而现在,他们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会先得到一个临时居留证。之后,如果是孩子拥有法国籍,其父母需等待两年;以家庭团聚名义来的,需等待一年才有权申请长期居留证。法国籍孩子的外国籍父母(有合法居留身份的)要能够证明他们对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尽了父母所应尽的义务。
政府对家庭团聚的“自由衡量权”
政府对家庭团聚的自由衡量权也叫“任意处置权”。根据新的移民法,想让家庭成员来法的外国人所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多。首先,其本人要在法国居住超过1年。其次,家人要在自己的国家接受健康检查;不能对法国的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并且在申请期间,被申请来团聚的家人不能居住在法国。而法律对什么是“对法国的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却没有提供具体的解释。
新法规定,那些只有“私人和家庭生活”临时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在法国居住两年后才有权申请长期居留,申请人同时需要证明他们已经“融入共和国”。这就要求申请人还必须满足其它一些包括进学校学习,参加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等等在内的条件。
申请提交后,移民局会对申请人的住房和收入条件进行核查。申请人的收入至少要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家庭补助不计算在内。而省长和市长有权拒绝颁发证件。
有必要注意的一点是:即使外国孩子是在法国出生的,但是如果他在12岁之前返回到他的原籍国,法国政府也有可能拒绝其享有家庭团聚权。
对假结婚的防范措施
这条防范措施针对的主要对象是所谓的“偷渡客”,将怀疑的眼光投在了外国人与法国人的婚姻上。
一个外国人与一个法国人在提出申请结婚时要能够证明他们确实是生活在一起。在此前提下可以得到一个临时的身份证,叫做“私人和家庭生活”卡。但是他们必须在结婚两年之后才有权申请长期居留。外国人一方从结婚日起两周年后有权申请法国籍。当然此间双方的感情生活和物质生活不能中断。
新移民法一个很大的好处,是保护家庭暴力中受害方的权利。例如:如果外国人一方因对方对其实施暴力而提出中断共同生活,省长仍然会同意给其更新身份证件。
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准备结婚的双方会被市长招去核实婚前的居留证。外国人一方必须在警察局先取得合法居留后,才能结婚。但是能不能取得合法居留就又另当别论了。所以,与一位法国人结婚之前最好不要是非法身份。
新的法律将“通融结婚”,也就是说结婚的唯一目的就是使自己或使别人得到合法居留或得到法国籍,定义成不法行为。并规定犯有这种违法行为的人最多可以被判5年监禁加上3万欧元的罚款!
同时,在境外登记的婚姻也要受到检查:夫妻双方要亲自出席办理结婚预告和新身份登记。这一点也与以前不同,以前不要求双方亲自到场。
其它类别的居留
得重病或有生命危险的外国人,要能够证明在其本国不能治疗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临时居留证。地区医疗委员会的医疗监察员对此的审查越来越严格,使得获得这种证件的难度越来越大。
外国留学生不需要长期签证许可。事实上,只要是合法进入法国领土的(持有写着“学生”的临时居留证和短期签证),省长就可以发给其临时居留证。但是如果法国政府拒绝为其颁发短期签证,政府无需对此决定的理由做任何解释。这也是政府有自由衡量权的体现,而在以前政府必须说明拒绝的理由。
合法进入法国并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未成年的孩子几乎可以自动得到学生居留证。如果外国人从事某种职业但没有相应的从业许可,或外国人由于触犯有关麻醉品的法律而受到刑事处罚,政府有权没收其居留证。
“萨尔科奇移民法”的一个新特点是:合法进入法国,并拥有10年长期居留证的外国人,可以在法国国土上从事自己选择的任何职业。但是新法取消了外国人可能直接拥有10年长期居留的规定。现在,申请人要先等3到5年,才有权申请10年的长期居留。
萨尔科奇移民法新特色─“融入共和国”条款
得到长期居留的新的前提条件是能够证明申请人很好的“融入”了法国社会,即符合“融入共和国”的条款。具体地说,就是“对法语的了解、对共和国体制、原则和公民义务的了解”,亦即接受公民教育。这个融入的条件同样适用于在法国居住超过10年的无证件者。具体如何实施的法令至今还没有出台。因此,目前并不清楚将以什么标准来衡量申请人是否“融入”了法国社会,不过发给证件与否将由省长决定。
财政担保
在新移民法众多的新规定之中还有比较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外国人须先购买各种保险(例如:疾病保险金,社会救济金,和回国的人身保险金等),以保证在居留期间医疗和住院的费用不需要由法国政府承担。
法国人如何邀请外国人
从新法颁布之后,法国人向外国人发出邀请时,所提供的证件不再称作“住房证明”,而是内容涵盖面更大的“接待证明”。同时,邀请人需向市政府交付15欧元。市长有可能去视察邀请方的住房条件。一旦条件不符,市长有可能拒绝邀请人的申请。
在有些情况下,特别是涉及家庭团聚和语言学习的情况时,接待者还要保证当在外国人不能承担的情况下为其支付在当地的一切费用。
这些条件使得一些有意接待外国人的法国人望而却步,因为接待人不仅在经济上需要承担责任、冒着因可能为外国人非法入境和或非法居留提供了帮助而被指控的风险,同时,还有可能被登记在为此新创立的计算机档案中。
其它方面的限制措施
新法律还准备建立另外两个带有数码指纹和照片的档案。一个档案是为签证申请者设立的;另一个是给居留证申请者,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被要求离境的外国人设立的。
法国政府也可以质疑从而不承认根据所在国法律起草的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总的来看,新的规定对在法国出生的孩子,单独的未成年外国人(例如东欧国家一些没有跟父母一起生活,单独在法国生活的儿童),与法国人结婚的外国人在获得法国籍方面做出了限制。另外通过申报、申请、恢复的方式获得法国籍也越来越难。
简而言之,这个法律主要是在假设几乎所有的外国人都无非法身份的前提下,针对非法移民而制定的。此法律并不能更有效的阻拦外国人入境,但是却使很多没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更不敢向政府申请合法身份。由于很难得到在法国合法的长期居留,这个法律很可能会使得很多的外国人非法入境后,身份得不到合法化。非法移民的生活条件差,经济、社会和家庭状况相应的也非常脆弱,致使他们几乎没有条件有尊严的生活在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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