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徐丽泰连任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

香港特区第三届立法会今天举行首次会议,范徐丽泰连任立法会主席。今天她在由立法会议员互选的投票中得到三十四票,在担任两届立法会主席之后再获连任。

据香港基本法,立法会主席的职权包括:主持会议;决定议程,政府提出的议案须优先列入议程;决定开会时间;在休会期间可召开特别会议;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立法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综合新华社报导,香港立法会今天举行首次会议,六十名议员参加了就任宣誓仪式,并投票选出范徐丽泰为第三届立法会主席。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三届立法会议员任期为四年。本届立法会于今年9月12日选举产生,其中只有三十名地方选区直选议员,另三十名是功能界别产生的议员。

范徐丽泰,现年五十九岁,一九六七年毕业于香港大学理学院,获理学士学位。一九七一年获香港大学人事管理文凭。一九七三年获香港大学社会科学硕士学位。

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六年,范徐丽泰历任香港特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社会及保安小组组长;香港特区筹委会委员;香港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

1996 年12月至1998年4月,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1997年1月至1998年4月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主席。1998年5月当选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同年7月当选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主席。二000年连任立法会议员及主席。范徐丽泰是中国第九届和第十届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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