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裁决申请司法覆核前 港府阻“长毛”改誓词

 2004-10-06 06:0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候任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的司法覆核申请,五日下午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聆讯,聆讯前夕,律政司突然申请介入事件,委派前法律政策专员冯华健,指“长毛”申请的司法覆核案属学术讨论,不应该在法庭处理。“长毛”则认为冯华健部分言词含“恐吓”成分。

“长毛”在庭上为自己进行答辩时指出,监誓是立法会秘书处的职能,因此秘书处有责任替他监誓。上周,立法会秘书处以“长毛”修改誓词为由,拒绝替他监誓。即是说“长毛”不获立法会秘书监誓,六日便不能宣誓做新一届立法会议员。

代表立法会秘书处的律师郭庆伟则辩称,上周回覆“长毛”有关拒绝替其监誓的信件,只是提醒“长毛”不依法宣誓的后果。

“长毛”又在庭上强调,他拥有其他宗教人士的权利,有权选择就他的信仰--“民主、自由、人权”的普世价值进行宣誓。以往,当选的立法会可以就其信仰,如基督教等,加入誓词中起誓。

批港府干预司法

另一方面,香港律政司在高等法院法官审理“长毛”司法覆核案前,发表声明指事件涉及公众利益,申请介入协助法庭审理覆核案。“长毛”就认为政府不应该干预事件。

他说:“那是立法会的事,虽然现在(香港)是行政主导,表面上也是扮三权(行政、立法、司法)分立,怎么可以暴力干涉立法会的内部事情?”

冯:法庭不应处理

代表律政司以“法庭之友”名义出席聆讯的前法律政策专员冯华健在庭上表示,“长毛”的誓词是否符合《基本法》,属于学术讨论,而非即时争议,不应该在法庭处理。

“长毛”则反驳冯华健,指他用大量实例证明立法会议员宣誓就职的誓词不能更改,又将重点放在不宣誓的后果上,这“是一种恐吓”,与今次司法覆核申请无关,他又批评律政司的做法“是滥用司法程”。

“长毛”最后向法官表示,他到法庭聆讯不是为了“求恩惠”,而是“求公义”。他恳请法官夏正民守住良心,作出公正的裁决

准时宣誓做议员

法庭会在六日中午作出裁决。无论裁决如何,“长毛”表示会准时在下午到立法会宣誓就职。至于誓词内容,他只用“拭目以待”来回应记者。

“长毛”四日到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希望高院裁定他修改的誓词部分未违反《基本法》规定,以及由立法会秘书为他监誓,他并向法院提交两个版本的誓词以供考虑。第一个版本的修改誓词是在原誓词中加入了“效忠中国人民和香港市民,争取民主、公义,捍卫人权、自由”的字眼,而第二个版本则加入“向中国人民和香港市民以及民主、公义、人权、自由的原则起誓”的字眼。

(大纪元)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