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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皇宫突发的几场火灾

 2004-09-02 17:4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在明、清两代,皇宫曾有过几次毁灭性的火灾,每次都给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第一次大火
  
  永乐十八年(1420)年,紫禁城初步建成,明永乐皇帝朱棣把首都从南京迁到北京。转年正月元旦,朱棣在奉天殿接受朝贺。不料刚过了四个月,这座金銮宝殿便发生火灾,奉天、华盖、谨身三大殿被烧光了。这件事引起全国震动,朱棣非常狼狈,只好下诏“求直言”。当时的御史邹缉在《奉天殿灾疏》中也流露出对这场火灾的恐惧,他说:“民以百万之众,终岁在宫服役,”结果一旦化为焦土,重建不知要花费多大代价,有一些臣子因此主张把首都迁回南京。这个意见使朱棣勃然大怒,为此杀了一个主事肖议,理由是当初决定在北京建都,本来是“群臣合议”商量好了的,为什么又要迁都?由此看来,诏求直言只是个形式,不过从中也可以看出皇宫损失之惨重了。
  这次火灾后,隔了20多年,到正统六年(1441年)冬十月,三大殿才又重新建成。
  
  第二次大火
  
  第二次皇宫大火发生在嘉靖三十六年夏(1557年),“奉天、谨身、华盖三殿灾,”延烧奉天门、左右顺门、午门外左右廊。嘉靖号称“盛明”之朝,营建也最多,但这次皇宫大火灾在明史上可以说是最厉害的一次。嘉靖皇帝崇信道教,在宫廷内营建了大高玄殿、雷坛等道教庙宇,可是他所供奉的玄天大帝和雷神并没有帮他什么忙,这次火灾反而把外朝的主要部分都烧光了,嘉靖帝最后只好在文华殿坐朝。
  这次火灾损失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仅打扫焦土就动用了军工3万人,每天“寅入酉出”(晨三时到下午七时), 并征用了民间小车5000辆作运载工具。
  在失火的当年,嘉靖帝决定先把午门重建起来,第一件事是筹款:“议准户、兵、工三部各予处银三十万两,以备兴作。差御史四员,查解节年拖欠工部料银;仍准开例行各抚、 按取赃罚款及缺官柴薪解用;决敕两京料道官清查各监、局、库、厂,收贮各省年例物料解用。”看来,除向各部要钱之外,还向各省的巡抚 按察催促拖欠的料银,甚至连缺额官吏的薪金也动用了。
  除此而外,还征集了大量军工和民工,“停止各处工作,其工役照先年营造干清等官例,用各营军及班军、锦衣卫等空闲军士,如不敷用,则北直隶及河南府近州县,量县大小,签派大役,差府佐官押送在役……”
  嘉靖一朝的频繁营建,是最残酷的扰民项目之一。由于屡次搜刮民财,加重赋税,征集民工和工匠,曾经使各地发生“逃户”。三殿火灾以后的搜刮就更厉害了。《明史·张汉卿传》所引的一封奏章中流露过当时搜刮的情况:“……今天下一岁之供,不给一岁之用,加以水旱频仍,物力殚屈……,而中官梁栋等奏营造缺珠宝,是欲括户部之银也……夫内库不足,取之计部;计部不足,取之郡邑小民;郡邑小民将安取哉?今东南存饥,民至骨肉相食,而搜刮之令频行……”这就是嘉靖朝掠夺民财的写照。
  明代的腐败政治还表现在营建皇宫时的严重贪污和层层中饱私囊上。嘉靖朝著名的奸臣严嵩乘机大肆聚敛营私,火灾后的一年,刑部主事董传策弹劾严嵩时提到:“……侍郎刘伯跃以采木行部,擅敛民财及郡县赃罪,辇输嵩家,前后不绝。其他有司破冒攘兑欠,入献于嵩者更不可数计。嵩家私藏,富于公帑……”严嵩知道营建皇宫的差使是“肥缺”,就鬻官售爵。得到肥缺的官员则拚命搜刮,用以贿赂严嵩,同时自己也大捞一把。严嵩的爪牙、工部侍郎赵文华不仅大量贪污,而且还动用营建皇宫的建材,私调军工和民工去建造自己的私第。
  
  由于政治上腐败,贪官污吏无限制地营私舞弊,连官僚的奏章都说民间百姓“死亡枕藉之状,呻吟号叹之声,陛下不得而见闻”。那么真实情况就更严重了。因此,皇宫的一场火灾,无异造成了全国性的灾害。
  这次大火后,到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三殿又重新建成,改名皇极、中极、建极三殿。
  
  第三场和第四场“天火”
  
  第三场“天火”是在万历二十四年三月,后廷干清宫、坤宁宫焚毁。次年旋即起了第四次“天火”,前三殿也被焚毁:“夏六月,皇极、中极、建极三殿灾。”这时明朝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直到天启六年(1626年)才建成皇极殿,转年,中极、建极才竣工,这项工程陆续进行了三十四五年。
  万历朝的火灾,同样造成全国性的灾难,“三殿工兴,采摘诸大木于湖广、四川、贵州,费银九百三十余万两。”
  在重建干清、坤宁两宫的工程中,主持的官员是工部营缮司郎中贺盛瑞,在工程中节余了九十多万两白银。既没有向掌权的太监行贿送礼,也没有和工部官员私分,反而把银两上交了。但其结果不但没有邀功,倒被加上一个“冒销(虚报)工料”的罪名而罢官,被贬到外地做小官去了。他写过一篇《辩冤疏》向皇帝申诉,但万历皇帝不理政事,根本不理会他的申诉,这位官员最后抑郁而终。他的儿子贺仲轼根据父亲的笔记、口述,写了一篇《孤儿吁天录》,又叫《两宫鼎建记》,详述他父亲如何秉公节省,并把那篇《辩冤疏》附在前面。这部《两宫鼎建记》并不是什么学术著述,也不涉及建筑艺术问题,实际上是一部施工记录和表功状,从中却反映了明代万历朝营建皇宫过程中骇人听闻的贪污、勒索、侵吞的内幕,也反映出万历“盛朝”政治腐败的面貌。
  明代在4次“天火”外,还有一次人为火灾,即正德九年(1514年)上元节干清宫大火。当时,在干清宫悬挂的宫灯烧着了毡毯,结果把豪华的大内正宫干清宫和坤宁宫全都烧掉了。
  清代200多年,紫禁城里也曾发生过不少次火灾,却没有重大的损失。光绪末年,天坛祈年殿遭雷击而焚毁,由于祈年殿是用香楠木建成,着火时香闻数里。现在的祈年殿是那次火灾后重建的,是清代最后一个主要皇家建筑。
  辛亥革命后,紫禁城里出现了一次人为的纵火。当时溥仪仍居留在紫禁城后半部(旧称“内廷”),由于逊清皇室支出日黜,溥仪决定清查仓库。 l923年6月26日夜间,西宫敬胜斋突然发生火灾,烧毁建福宫花园范围内一大片建筑,所陈设和贮存的文物统统烧毁无存。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说,这是有偷盗行为的太监们为了掩饰盗窃罪行而故意放的火。
  中国的宫廷建筑,明朝多用楠、柏、桧、梗等贵重木材,且多为大木整料。明朝屡兴大工(京师宫殿、皇陵、城门等),造成清朝中期以后珍稀木材奇缺,而且很多明代建筑连同里面的高级木料一起都毁于明末战乱。到了清朝,除了皇宫和御园正殿外,很多宫廷建筑包括圆明园和避暑山庄里的建筑,只能用红松、白松、杉木。木制结构的建筑,为火灾的频发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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