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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9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两年之后遭非法判重刑

 2004-08-30 20:2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北京的9名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关押了两年之后,近日被非法判重刑。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的1人,12年的2人,11年的2人,10年的2人,9年的1人,3年的1人。目前9人均被非法关押于北京市看守所。

据明慧网今日消息,在北京的9名法轮功学员:王益、但凌、张振忠、张鸿儒、李海、晋源涛、徐若辉、郭为民、白丽丽,在被非法关押了两年之后,近日被非法判重刑,现都被非法关押于北京市看守所。据悉,不法人员很快就将他们转至大兴区团河中转站。北京户籍的将留在中转站的监狱,其他户籍的将送回原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9名法轮功学员提起所谓的“公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做了“没有通知家属”的所谓“公开审理”(只在公告栏中贴的公告),还指定了“不能做无罪辩护”的辩护律师,被指定的辩护律师只能在有罪的基础上做做样子。

法轮功学员王益、但凌、张振忠、张鸿儒没有接受“被指定的辩护律师”,4人自己为自己做了辩护:法轮功教人向善是正的,自己无罪。

消息来源说,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定为“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后,表示不接受判决,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走形式的做了没有公开的二审,驳回了法轮功学员的上诉与“被指定的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维持原判。

消息人士指出:每一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都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公民,是江xx政治流氓集团肆意践踏人权,强加罪名、荒谬判决。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与亲朋好友应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亲人的合法权利,如去被关押地要人、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等部门上告等等。同时也希望正义的法律人士给予法轮功学员及家人以法律援助。知情者能够提供以下部门的负责人及电话:

1、北京市看守所(原北京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合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邮编:100023;
2、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附: 9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具体情况如下:

1、王益,男,34岁,汉族,文化程度:大学,户籍:北京,2002年6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另被非法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但凌,女,48岁,汉族,文化程度:研究生,户籍:北京,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科大学教师,2002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3、张振忠,男,32岁,汉族,文化程度:中专,户籍:北京,2002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4、张鸿儒,男,32岁,汉族,文化程度:大学,户籍:北京,2002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5、李海,男,31岁,汉族,文化程度:研究生,户籍:北京,2002年11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6、晋源涛,男,31岁,汉族,文化程度:大学,户籍:北京,200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7、徐若辉,女,36岁,汉族,文化程度:大学,户籍:北京,2002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8、郭为民,男,35岁,汉族,文化程度:大专,户籍:北京,2002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9、白莉莉,女,50岁,汉族,文化程度:高中,户籍:石家庄市桥西区东建胡同27号,2002年8月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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