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维权势在必行
八月二十四日,北京的部份被强迫拆迁居民和在北京的全国各地上访人员代表联合向公安部门递送了申清万人维权请愿游行的报告。这次民间联合维权是弱势群体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进行的,正当的,和平的,依法而行的护权行为。即依据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向政府表达请愿游行的方式申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反对侵权者的侵害行为,宣示自己的维权主张,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目的。此次民间联合维权表明社会矛盾巳经更加尖锐和激化,弱势群体被侵害的程度越愈广泛和严重,迫使弱势群体的合法维权必须从分散走向联合,从而标志着弱势群体的合法维权提升到了一个重要的自觉阶段。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社会贫富急剧分化,腐败愈演愈烈,官商勾结巧取豪夺,圈钱圈地黑幕重重,国企被化公为私,野蛮拆迁导致贫民流离失所,失业失地游民如潮.普通工农阶层巳沦为任人宰割的弱势群体,正在被贫困边沿化。
弱势群体不仅面临生存窘困,而且在公民权利上也毫无保障,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只是官样文章,不仅被剥夺游行,集会,结社的自由,甚至连言论和上访的自由都要受到干涉,重则判刑劳教,轻则行政处罚。本人前年曾因申请成立下岗人员互助联合会被非法拘禁四个月,身心遭受严重创伤。虽然保障人权巳被写入宪法,但至今仍未被官方平反纠正,而且连个手续结论都没有。从下至上,诉告无门,无人理睬。当今社会,被侵权的个人,根本无力抗争庞大的官僚权贵阶层的侵害,有的被迫用自焚自杀的悲惨方式以生命为代价进行抗争。因此,民间维权由松散个体走向群体联合巳成为必然趋势。假如政府部门继续敌视和堵塞弱势群体的合法维权之举,将会把越来越多的人逼上挺而走险之路,社会,民族和国家将永无宁日了。
民间联合维权具有舒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制约政府依法施政,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是社会发展,时代进步,民众觉悟的充分体现。
维权合法,合法维权。弱势群体的同胞们,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公正,勇敢地行使宪法赋于公民的神圣权利吧!
徐高金
200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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