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被视为非法团体并横遭打压的“法轮功”,今天受到东京市的正式认可为“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并以“日本法轮大法学会”的名称完成登记立案。
东京市政府生活文化局表示,总部设于东京足立区的“日本法轮大法学会”,早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一年之间,就曾两度提出非营利法人登记立案申请。
但当时的东京市政府却以同一学会“难以证明并非宗教团体”等诸多顾虑而不予认可。
另一方面,中国驻日使馆也在同一时间屡屡要求东京市,不应准许法轮学会的立案登记。
今年五月日本法轮大法学会第三度申请立案登记。为了顺利达成目标,学会特别表明,成立的宗旨在于促进普及气功和身心健康,绝对不涉及任何政治集会与宗教活动。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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