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8月12日报导,据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解释,所有在2004年9月1日后将进入美国、持有I-20表格和DS-2019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都须支付100美元的SEVIS费用。
但参加免费交流访问学者项目的申请人不包在内,免费交流访问者项目编号爲G-1、G-2、或G-3。
已经在美国,并希望将身份改爲学生或交流访问学者的其他非移民签证类型的申请人,包括申请非移民类的学生签证(F-1,F-3,M-1,M-3)和非移民类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1)。申请人必须在前往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面谈之前就支付SEVIS费。
须继续学习的学生(即以F-1,F-3,M-1,M-3签证开始学习但尚未结束学业),如失去学生身份超过5个月以上,并申请重新获得学生签证;离开美国5个月或以上,且进行未经同意的海外学习,需要重新申请签证返回美国;申请改变身份,须支付SEVIS费。但F-1和F-3之间的改变或M-1和 M-3之间的改变则不需要再次申请。
须继续访问的交流访问学者(即已经获得J-1签证,尚未结束项目),如果违规拟重新申请恢复身份,或是违规并失去身份在121天到269天之间,拟重新申请恢复身份,必须支付SEVIS费。
申请改变交流访问学者的签证类别的申请人也必须支付SEVIS费,除非该新的交流访问学者类别是免费的项目(官方资助的G-1、G-2、G-3项目)。
目前,全美共有8700所正式学校和专业项目的73万名外国学生和交流访问者在SEVIS系统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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