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望东方周刊》近日刊文“中国官员配偶子女的国外生活费从何而来? ”对众多贪官配偶子女在国外的现象提出质疑。
该文认为,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腐败案件表明,腐败手段和方式已变得更加狡猾。一些腐败分子已经基本完成原始积累,出现了某些“既得利益集团”。很多地方出现了“送配偶、子女出国,亲属海外定居--把腐败赃款转移出境--自己外逃”的新情况。
该文称,贪官的配偶及子女早已通过留学、培训、出访、旅行、投资等“合法”方式,先期出国“蹲点”,为腐败赃款转移出境作好了准备。于是,贪官们的脏款便可以倒入国外亲属的账下,然后溜之大吉。这就是脏钱由内向外的“洗白”过程。
贪官们还可以将国外的脏线再划回国内。他们的亲属往往会披上一件回乡投资的“美丽”外衣,顶着“海归”、“海商”的迷人光环高调回国。脏钱就是这样一步步被洗白。
一个清官,每年工资福利明摆在那里,要“养”一个人在国外,且是在发达国家,不用说几年,就是几天,也得好几万元,他们的配偶、子女在国外生活的这笔费用从何而来?不用说,这里面很容易藏污纳垢。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追逃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外逃贪官4000多名,涉案金额50多亿。
该文呼吁,现在除了进一步守住国门,制定更为严格的干部子女出国审查制度外,更重要的是要撕开已经出国的领导干部亲属这封“举报信”,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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