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大屠杀之真相

成都历史上有三次大屠杀,万万不可忘。
  第一次在西晋东晋之交。事起于公元301年,蜀西氐族豪强李特,纠合流民二万馀,自称镇北大将军,在绵竹(今德阳市黄许镇)扯旗造反,陷广汉,围成都,入城大屠杀。李特战死后,其子李雄称成都王,后又称帝。政权无文化,杀人作恶不自知,播乱长达五十年。

  第二次在宋元之交。公元1279年,元朝灭南宋,两度陷成都,先后大屠杀。“城中骸骨一百四十万,城外者不计。”(引元代贺清泉《成都录》)。“蜀民就死,率五十人为一聚,以刀悉刺之,乃积其尸。至暮,疑不死,复刺之。”(引《三卯录》)。野蛮民族打江山,同样鄙俚无文化,而作恶又胜过李特父子。元朝八十馀年,成都残破,终无起色。

  第三次在明清之交。这次最为残酷,远胜过前两次,空前绝后。事起于明末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阴历三月十七日李自成陷北京后,到阴历八月初九张献忠陷成都。成都城墙坚固,起初久攻不下。后在城外隐秘处挖地洞,打隧道,掏城墙根,埋入火药。又以竹竿捅穿竹节,竿竿相连,内装置很长的导火线,悄悄点燃。守城兵丁见贼兵撤退一空,正要欢呼,忽然爆炸掀天,城墙垮了。入城,张献忠下令屠城三日。三日过了,停止大杀,只每日小杀百馀人以树威。张献忠延安人,原在县衙门当壮勇,升小队长。粗识文字,雅号静轩,并非农家子弟。与李自成亦不同志,互相嫉恨攻杀,绝不合作。献贼屠城,至今三百六十年整。屠城那年(1644年)是甲申年,今年又是甲申年。六十年一轮转,今已轮转到第六个甲申年了。旧时以三十年为一代,算来已有十二代人。“张献忠剿四川,鸡犬不留。”口啤记恶,代代承传,到我童年,故老犹说如此。血迹斑斑,见诸野史,竟想替他掩护。左派史家美献贼为“农民革命领袖”,不知良心何在。以主义治史者斥野史为“地主阶级的污蔑”,罔顾史实,黑手垄断已有五十年之久矣。

  回头接着说屠城吧。那年(1644年)阴历十月十六,张献忠登极做皇帝,国名大西,年号大顺。蜀王府改称皇宫,蜀宫城改称皇城。也有左右丞相,也有六部尚书。四个干儿子都挂将军印。第二年(1645年)还开科取士,无非装模作样。后来心中不快,又把钦点状元杀了。此时大杀虽已停止,小杀却天天不断。据那里投靠大西政权的欧洲传教士利类斯和安文思二人所著《圣教入川记》一文,张献忠每日杀一二百,为时一年又五个月,累计杀人十万,亦不算多。他是政策杀人,并非一味颟顸快意杀人,盖以杀人求政权之巩固耳。怎知江山仍坐不稳,清军一来,他就逃了。逃跑前下命令,必须杀尽蜀人,烧光房子,鸡犬不留,以免资敌。于是先杀市民百姓,次杀部下家属,再杀自己的湖北兵,又再杀自己的四川兵。亦非嗜杀有瘾,他是细心计算,军粮太少,养不起那么多嘴巴,必须运用减法,如此而已。成都所有民房,早给贼兵拆作柴薪烧了,不留一柱一椽。最后烧蜀王府,片瓦不存。然后率领败兵数十万逃出城,一路杀向西充。逃跑前大屠杀,死男女数十万,剐之割之,制成腌肉,以充军粮。概自明末流寇播乱以来,蜀中田地荒芜日久,普遍歉收,仓廪无粮,锅釜无食,不但贼兵相食兼食民人,民人亦相食也。悲夫。

  幼时听说张献忠七杀碑,碑文云:“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似乎蜀人自作孽不可活,献贼倒是替天行道。查无此碑,当系传讹。又说张献忠剿四川把人杀光了,才有清朝初年的湖广填四川大移民。此说亦欠确实。蜀中饥饿死人,逃亡死人,瘟疫死人,估计应占死亡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献贼杀死的也只占百分之十几吧。左派史家抓住这点,移花接木,说那百分之八十几是清军杀的。其实野史并无清军滥杀的记载。饥饿死人,逃亡死人,瘟疫死人,又是谁造成的?这不也是张献忠间接杀人吗?难道这笔债不应算到他头上吗?

  寇乱戡平多年后,成都原有住家户仅剩百分之十(所谓“十不存一”还不到百分之十)。这是清初户籍统计,有实据的,谁也拱不翻的。那百分之九十哪去了?杀死了,饿死了,拖死了,病死了,还有百分之几可能流落异乡再不归了。这就是大屠杀的真相。谁能证明那百分之九十都是地主阶级的人,谁能证明没有农民被杀死,被饿死、被拖死、被病死,而且都翻身做主了,我就承认张献忠是“农民革命领袖”。

  野史所载两个细节,读后心惊肉跳。一是欧阳直《蜀乱》载,张献忠学朱元璋剥人皮,“先施于蜀府宗室,次及不屈文武官,又次及乡绅,又次及本营将升。凡所剥人皮,渗以石灰,实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于王府前街之两旁(其地正在天府广场从毛泽东像到百货大楼一条线的两旁),夹道累累,列千百人,遥望如送葬俑。”另一是沈荀蔚《蜀难叙略》载,“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

  成都被张献忠彻底毁了。清朝官员到成都来接管,城内竟然找不到作廨署的屋舍,四川省治不得不改设在保宁府(今阆中县),到顺治十六年(1659年)即献贼灭亡的十四年后,才将四川省治迁回成都。那时全川人口大约八万,十里不见人烟。成都全城居民才数十户(零散人口不计),闾巷不存,旧街难认。到处丛莽,兔走雉飞。有人在南门城墙上,一天之内看见锦江对岸先后有虎十三只相继走过。浩劫如斯,谁之罪欤?


评论: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万一课本写错了怎么办,或许不是有意的,但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大旗下,为了褒扬什么,或贬抑什么什么什么的,一不小心,便来了个修正。这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吗。我想起了一位哲人的话,原话是什么记不住了,但中心意思还是有一些印象“历史纪录的只应该是事实,除事实之外并无其他”。但我们的一些文人史家们,本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观和方法论,可以把李自成和张献忠这种反人类的杀人魔王写成英明伟大的农民领袖,以取悦某某农民领袖。为了说明问题我这里举一个例子。

明末张献忠造反,在四川建立大西政权,年号大顺。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形容这位也宣称顺应天道的造反者。用"杀人如麻"这四个字形容张献忠,显然力度不够。张献忠创造了许多杀人的名堂,譬如派遣将军们四面出击,"分屠各州县",名曰"草杀"。上朝的时候,百官在下边跪着,他招呼数十只狗下殿,狗闻谁就把谁拉出去斩了,这叫"天杀 "。他想杀读书人,就宣布开科取士,将数千四川学子骗来杀光。

  我读到《明史》和《明史纪事本末》上的这些描写的时候,曾经怀疑写史的人蓄意污蔑农民起义的领袖。这也是我们接受的历史教育提醒我们警惕的东西。后来,偶然看到一些四川县志上的户口记载,得到佐证,才不得不怀疑我自己的怀疑了。民国《温江县志》卷一上说,温江县由于张献忠的屠剿,"人类几灭"。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1659 年)清查户口,全县仅存32户,男31丁,女23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简州赋役,原额人丁8495丁,明末兵荒为厉,概成旷野,仅存土著 14户。"这些都是政府为征税而做的统计,后边有实际利益督着,数字有误差也不至于差得太远。

  在成都绍成公园的亭子里,有张献忠立的七杀碑,上边刻着:“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在这种修正下,一切领袖认为有碍的东西,都可以修正,便好似近代史上很多人物,不是大好人便是大坏人。“或许就是由于有绝对的善与完全的恶这种思想的存在,所以使得人类的精神无限制地僵化了。认为自己是善,便将对立者视为是恶的时候,就无法由其中产生协调以及谅解了。实际上,执着于这种思想的人,只不过是将自己本身加以优越化,并且将打败对方并加以支配的愿望和行为变成正当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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