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8.16” 建筑事故报告的难言之隐

2003年8月16日傍晚,位于哈尔滨市市中心的奋斗路(现为果戈理大街)与花园街交会处正在施工的“人和二期地下人防工程”突然坍塌,共有15人遇难, 8人受伤。遇难者中,有8人是正在地下施工的民工,另外7人是路上行走的行人。包括三名放学回家的14岁少年。“8•16”事故是黑龙江省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建筑工程事故。

15位遇难者的生命给这座冰城留下了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灾难是可怕的,但是比灾难更可怕的是对生命的漠视,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甚至半年过去了,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的处理却如石沉大海。

“见不得人”的调查报告

5月28日上午,当赴哈尔滨市采访“8•16”事故的记者到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事故原因时,得到的却是蛮横的逐客令。经过多方努力,记者终于拿到了早在3月29日就出来的《关于哈尔滨市南奋斗路人防工程“8•16”特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原来,“8•16”人防工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豆腐渣工程。从2002年10月9日开始施工到2003年8月16日事故发生,该工程先后由三个施工单位负责。最后的建设单位--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在施工图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就边设计边施工,而在此过程中,有关部门在建设单位没有提供经审批的施工图的情况下,就对该工程的开工报告作了审批。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也很清楚:由于施工季节雨水大和阀门井内管道漏水,使得地表水汇集,回填土施工单位回填质量差,造成大量地表水侵入,增加了土体对挡土墙的侧向压力;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挡土墙未采取有效支护措施及钢筋搭接方法和位置不合理,使挡土墙抵抗侧向压力的能力明显不足,发生脆性断裂;给水管道施工单位管道焊接质量差,在外力、管道内水压力作用下突然脆性断裂,使管内压力水涌入,造成特大坍塌事故。
  
那么,这样一份结论清晰的调查报告为什么不能向社会公开呢?原来《报告》存在两大致命点疑:

一,《报告》对“8•16”人防工程中的灰色内幕未做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工程项目的审批环节及未经审批就边设计边施工,这两个灰色链条的背后交易《报告》未做深入的调查和处理,对这两个环节主要负责人的处理也都是浅尝辄止,一带而过。

二,在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方面,《报告》避重就轻。 “8•16”事故刑事责任的人包括南奋斗路人防工程副总指挥,项目经理,管线焊接作业承包人(退休电焊工),工程总监(外聘人员)。不难看出,被《报告》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的职务和层次都明显偏低。而《报告》对这起特大坍塌事故的建设单位--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仅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时至今日,没有哪位领导干部为这起造成15人死亡、8人受伤的特大事故引咎辞职,也没有谁向死难者的亲属道一声歉。

民工的无奈

在“8•16”事故的遇难者中,有8位是正在地下施工的民工,当记者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遇难者之一李殿友的母亲,记者问:“知不知道事故的原因?”
她回答说:“不知道。”
“在处理丧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问一下有关方面事故的原因?”
“没有想过。”
“知不知道应该有人为事故负责?”
“不明白。”
“那儿子为什么会死去?”
“是命不好。”

在处理丧事的过程中,李殿友的父母向有关部门提出的唯一要求是把儿子欠下的两万多元债还上。李殿友的父亲以十分平静的口气对记者说:“俺们知道政府有政策,得支持政府的工作,不能让政府为难。”一席话令记者背过身去,忍不住泪流满面。
  
结束语

“8•16”事故已经过去了10个月,在时间的冲刷下,事故的阴影正从一些人的脑海中渐渐淡出。人死不能复生,然而以目前的处理方式,谁又能保证这样的悲剧不会再次发生。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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