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幸存者用肢体诉说在劳教所里恶梦般的经历

王玉芝。曾是一名成功企业家的她因修炼法轮功在大陆前后竟被非法关押三次。2001年7月她在黑龙江讲法轮功真象,印制资料时再次被绑架。后被关押到黑龙江万家劳教所里。在此期间,受尽折磨,几乎双目失明。

* 一位企业家亲身经历

2004年5月24日到26日,法轮功学员在芝加哥市中心举行“迫害与信仰”反酷刑展,以真人演示、模型演示及图片等形式,还原并再现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酷刑。

这位后来于2003年,在加拿大政府的援救下来到加拿大的王玉芝,在芝加哥联邦广场上,再次用自己的肢体,含泪向人们诉说着在劳教所里被灌食那恶梦般的经历。

她说:“在绝食抗议迫害的过程中,我被劳教所强迫灌食,他们使用的手段极其残忍,几个管教和犯人捆住我的手脚,将我按到一个木板上,用白布将我身体盖上,只露出口腔,然后用东北老百姓使用的煤气管子往我的口腔中插,并用钢钳子和撑马口的铁器将我的口腔撑开。为了灌进玉米糊,他们站在两米多高的地方往里灌。因为食物粗糙,管道口又很细,玉米糊灌不进去喷出溅得到处都是。”

王玉芝说,“面对酷刑,我反复提出抗议。但是恶警说,‘江泽民当政,你们没有任何权利。’在灌食后,他们十几个人抬着我,把我摔到地上,我几次都昏迷过去。有一次,在从昏迷中醒来时,我看到自己的身上全是伤痕。连同监的犯人都掉眼泪了。在这种折磨下,我的鼻孔和眼睛都流血流脓,眼睛接近失明,身体也受到极度摧残。”

然而这一切非人折磨仅仅是因为她不愿意放弃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

当人们面对灌食这种酷刑时问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吗?”王玉芝女士说:“今天我向人们用自己亲身经历展示出来的酷刑,仅仅是一个片段,在美国都买不到往我嘴里灌食用的那么粗的管子,没有办法把真正受到迫害的情景全部表现出来,而这种酷刑在中国大陆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身上经常发生。”

据悉,王玉芝女士所遭受的这种酷刑叫“摧残性灌食”,不同于正常的人道主义医护援救,它是当权者打着人道主义的幌子,对绝食抗议者进行肉体上的残酷折磨以期达到迫使受刑者屈服于邪恶势力的淫威为目地的。据明慧网从各种渠道揭露出来的事实统计,在大陆有几十,甚至上百的法轮功学员因非医护人员(包括在押囚犯)野蛮灌食而导致死亡,更多被野蛮灌食者则导致了各种相关的后遗病症。

在灌食过程中许多人还遭到被灌以高浓盐水、辣椒水、高度白酒、洗涤用品甚至粪便屎尿等进行凌辱、摧残和迫害。甚至有恶警指使犯人以折磨被灌食的法轮功学员为乐,如灌浓盐水后用打气筒向学员胃中打足空气,然后用脚踩学员的肚子以致浓盐水从胃中反喷出来,呛激人眼鼻、气管为乐;还有对灌食后失禁要拉肚子的学员强制不让上厕所并将人倒挂在牢房铁门上以取乐的恶行等等。

* 这一切还在发生着

据明慧网消息,在黑龙江省双城市2004年2月28日的一次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行动当中,周家镇农家妇女肖亚丽、兰棱镇的顾秀娴、韩甸镇的刘广珍均被当地官员从家中抓走,六天后死于双城市第二看守所,肖亚丽、顾秀娴分别于3月6日、3月4日死亡。看守所一管教事后透露,肖、顾是被插管灌食致死,双城市人民医院第三门诊的一名王姓医生直接参与了插管灌食。肖亚丽的遗体有许多外伤。公安称死于心脏病,肖亚丽死后留下一对年仅5岁的双胞胎儿女。

2004年4月1日在联合国人权大会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向大会主席及各成员国申诉了法轮功学员陈爱忠一家的遭遇,并呼吁联合国成立中国问题专案小组,由联合国指定一个特别人权监查员专门办理中国案例。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调查发现,河北省是迫害法轮功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

截至2004年5月14日,确认被迫害致死的学员至少有97人。其中陈爱忠、陈洪萍是兄妹,两人生前均遭酷刑折磨。警察曾用30万伏高压电棍电击陈爱忠。隆冬冰天雪地,狱警又唆使犯人用院中的积雪将陈爱忠全部埋在雪里三、四个小时。

2001年9月20日,33岁的陈爱忠在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遭野蛮灌食致死。陈爱忠的妹妹陈洪平,2001年6月10日被怀来县东花园派出所警察毒打,当时口吐鲜血,双腿被打断,在高阳劳教所继续遭受一年半的折磨,于2003年3月5日去世。据最新消息,最近陈爱忠的母亲、姐姐和弟弟又遭抓捕,姐姐陈淑兰被关押在北京市大兴县天堂河女子监狱,母亲王连英关在当地洗脑班。

* 我将为他们祈祷

广场上真实模拟了的酷刑包括拖刑、铐刑、压刑、电刑、火刑、吊打、老虎凳、死人床、竹签插指、暴力灌食、电笼子、强制堕胎、注射神经破坏性药物、苦役……这只是冰山一角。

惨烈的场面使很多参观者落泪,许多路过者默默的念着本次酷刑展的介绍和各种酷刑的简介,神色凝重。一位名叫克雷恩斯的小伙子在看完展览后说:“我多少知道一些法轮功这个团体在中国被迫害的情况,但是我从没有这么近距离的观看过这些酷刑,让我真的不敢相信在这个世界还在发生着这一切。据我所知,法轮功是一个非常平和,善良的团体,我本人是一个基督徒,我将为他们祈祷,祝福他们,希望他们的努力能够改变这个世界。”


江泽民,即这场迫害的发起和维持人,2002年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控告,本案将于2004年5月27日进行法庭辩论。自2002年后,江泽民也先后在比利时、西班牙、德国、韩国、台湾等地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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