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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梅案和中国媒体片面报导

 2004-05-24 04:5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美国之音记者海涛报导) 最近,在美国中部田纳西州曼菲斯市的民事法庭上,法官柴尔德斯判了一个民事纠纷案,引起了美国华人、新闻界以及中国方面的高度重视和热烈反应。这个案子,就是五岁的华裔女童贺梅的监护权官司。当事双方,一方是贺梅的亲生父母,来自湖南和重庆的贺绍强、罗秦夫妇,另外一方,是美国人贝克夫妇,双方争执的焦点,是贺梅的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这个官司打了四年,终于在5月13号,法官作出了判决,裁定贺梅生身父母不适合抚养五岁的贺梅,把监护权判给了养父母贝克夫妇。

*贺罗被裁定未尽父母之责*

案子是1999年开始的,当时贺绍强正在田纳西大学攻读研究生,成了一个[性骚扰]案中的被告,紧接着又丢掉了在学校的工作,他和罗秦面临非常棘手的法律和经济问题。结果,在贺梅出生后不久就将她交给当地居民贝克夫妇收养。不过在一年之后,贺绍强夫妇又试图将贺梅要回,贝克家不同意,因此开始了这场历时四年的监护权官司。

2004年五月12号,柴尔德斯法官作出最后裁决,裁定贺家夫妇没有尽到父母的责任,并且有意遗弃女儿。法官列举了许多证据显示贺绍强有很严重的人格和诚信问题而罗秦“性情不稳定”,因此决定将监护权判给养父母贝克夫妇,听到这个判决,罗秦嚎啕痛哭。贺绍强说,这是“典型的司法闹剧”。

*美中媒体广为报导*

这个判决一出来,在美国的互联网中文网站一片评论声,褒贬都有。在美国媒体上,田纳西当地最大的报纸《商业诉求报》,美国全国性的主流媒体【美联社】、《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今日美国报》、发行量很大的《人物》杂志,全球性新闻网站--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都报导了这一判决。

在中国,北京的《青年参考》、《北京娱乐信报》、贺绍强家乡的湖南《潇湘晨报》、罗秦家乡的《重庆晚报》等许多媒体,都报导了这一消息。

《潇湘晨报》和《重庆晚报》的记者,还打了越洋电话,采访了贺绍强夫妇。《潇湘晨报》说:“贺绍强并不孤单。 在他的背后,有他日益强大的祖国。 ”贺绍强对晨报记者说,柴尔德斯法官的判决源于他个人的偏见和歧视。贺绍强说:“抢走别人的亲生孩子还说最合理。天下哪有这样的逻辑!”

《潇湘晨报》还援引贺绍强的话说:“一等官司取得了胜利,我就会带领全家人马上回国,为祖国建设出力。以前我期望在标榜人权和民主的美国找到民主。现在看来,我错了,我更希望是在故土。 ”

*中驻美使馆对判决失望*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也派外交官到法庭,旁听了法官的判决。中国大使馆参赞兼总领事李瑞佑说,他们对田纳西法院5月12日的判决感到失望并表示“严重关切”, “我们已向贺绍强夫妇表示慰问”。中国大使馆发表声明说,为了保护中国公民的正当利益,中国驻美大使馆一直在关注此案,并向贺绍强夫妇提供必要协助,要求法院公正审理此案。

《重庆晚报》的报导说:罗秦是个坚强、能干的重庆妇女,已经成为北美的新闻人物,“她那巨大的母爱和坚强的品性感动了越来越多的人。”《重庆晚报》说,罗秦的理想是,等讨回女儿后,一家回国。

*中国媒体不提不适抚养原因*

但是,中国南方这两家媒体都没有提到法官柴尔德斯认为罗秦贺绍强不适合抚养贺梅到底是什么原因。法官在谈到贺绍强的人品时,用了很多例子和事实,来证明自己的看法。贝克一方聘请的律师帕里史说,贺绍强夫妇一点诚信都没有。在谈到罗秦时,法官说她在法庭上歇斯底里,而这些,都被记录在案。

另外,《今日美国》报报导,在法庭争议期间,罗秦好几次来到贝克家门外,举着标语牌,高呼口号,一站就是几个小时,要求贝克家把贺梅还给亲生父母。法官认为,罗秦情绪不稳定。这对小贺梅的成长,是有害的。

罗秦的这一系列行动,成了法官最后作出裁决时的重要依据。中国国内的报导,大多都没有提到贺绍强夫妇在同移民局和美国其它有关当局打交道时的撒谎、欺骗行为。而贝克法官的宣判,有相当一部份内容说的是贺绍强的诚信问题。

*贺家要求换法官*

贺案已经打了三年多,在案子刚刚打到法庭时,曾经有一个法官审理贺梅案。后来,由于贺家要求,田纳西高等法院决定换用柴尔德斯法官来主审这个案子。在作出判决前,柴尔德斯法官传问了28名证人到法庭作证,柴尔德斯法官认为这个案子是他办案“20年来最难以断决”的案子。法院花费了数百个小时来听取证人和律师的辩论,查阅资料,调看了数十件相关证据,参考了上百个法庭以前的判例。

《今日美国报》报导说,在法官宣判前,原被告双方,都认为法官是公平公正的。而这些重要内容,《重庆晚报》和《潇湘晨报》还有北京《娱乐信报》等许多中国媒体的报导,都没有反映出来。

*法官判决提及中国一胎政策*

《重庆晚报》和《潇湘晨报》的报导,都没有提到这次柴尔德斯法官的判决涉及到了中国的一胎化生育政策。【美联社】在判决后第二天的报导说,法官在判决书中提到了中国的一胎化政策并指出,在中国如果育龄夫妇超生,将被罚款,而且很多福利待遇将被剥夺。对这一点,北京的《青年参考》报导说,法官提到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会对将来小贺梅的成长有负面影响。这种说法,“显然是对中国不了解所致,因为按照规定,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可以带回来,不罚款。”

*美国国土安全部促贺家离美*

尽管如此,《今日美国》报报导说,就在宣判前夕,贺绍强还说,即便法官判我们输,我也认为,他是公平和公正的。但判决一下来,贺绍强就改口说,这是典型的司法闹剧,令人难以置信。另外,中国国内的媒体对贺案判决的报导,都没有提到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局在柴尔德斯法官宣判后没两天,就通知贺绍强夫妇及其律师,敦促贺绍强夫妇离开美国。

*中国媒体不采访法官和贝克*

在判决后的几天内,中国有好几家媒体通过越洋电话采访了贺绍强夫妇,但没有一个媒体采访法官和法庭一方,也没有媒体采访收养贺梅的贝克夫妇以及他们的律师。

而输了女儿抚养权官司的贺绍强夫妇,谈起法官和整个案子,则满腔怒火。贺绍强说:“我看透了美国的人权。”《潇湘晨报》援引贺绍强的三哥贺绍福的话说:家里没有一个人相信贺绍强是自己抛弃女儿的。贝克夫妇和法官说“贺绍强人格可疑”绝对是污蔑。另外,该报还援引贺绍强的母校邵阳师院外语学院院长黄衡田的话说:“他是一个好学生,是我们外语系的骄傲!”

中国的媒体,除了极少数之外,一般都没有报导法官判决书的内容。法官在判决书中说,2002年12月,贺绍强在作证宣誓的情况下,谎报了收入。这属于公然撒谎。还有一次,在为罗秦申请签证的时候,也公然撒谎。而这一切,都在法官最后判决的时候,成了重要的依据。

*贝克家称对贺罗没有恨意*

法官柴尔德斯说,判决,必须建立在法律和证据的基础上,必须建立在不带偏见,不带歧视,不凭同情心来办事的基础上。中国媒体引用贺家一面之词来报导这个案子的时候,往往忽视了美国媒体是如何报导的。

但就在贺家气愤谴责美国法律不公法官偏见的同时,田纳西当地一家报纸《商业诉求报》记者在判决后采访了贝克家庭,并援引贝克妻子露伊斯的话说:“贺绍强和罗秦对我们来说,是有特殊意义的人,他们是贺梅的亲生父母。我们对他们,一点恨意也没有。”露伊斯还说,在报纸上,看到了罗秦在哭泣的照片,她说:“我为罗秦感到痛心”。

田纳西州传来的最新消息说,为贺绍强夫妇辩护的律师希格尔,在5月19日已经就柴尔德斯法官日前的判决提出上诉。

*贺家称法官表现种族优越思想*

贺家同时发表了声明 ,认为法官公开一篇充满人身攻击、事实的歪曲和谎言的判决,违背了领养案文件保密的原则。声明还说,法官公布上述文件不可弥补地损害了贺梅的利益,对贺梅造成不可逆转的精神与心理伤害,涉嫌触犯田纳西州刑法 。

贺家的声明还说,法官在互联网公布判决全文,“体现了他无法控制的对贺家发泄仇恨的强烈冲动。”贺家输了官司后说,法官表现了种族优越主义思想,法官只选择了对贝克有利的贝克证词,蓄意忽略关键的贝克证词,制造了贝克从未阻挠干涉贺家探望的谎言。法官从开庭第一天就表现了对罗秦的极端憎恶情绪。

*贺家称不健康不安全说法不实*

贺家还说,法官蓄意地把贝克证词装扮成贺绍强证词,以误导公众。法官在最佳利益问题上采用出自贝克的虚假的证据。法官所谓罗秦在要回贺梅的申请书上蓄意不写要求探望的说法完全不能维持最起码的逻辑。

贺家说,法官关于禁止接触令的来源的说法,涉及法庭本身是否违法,是正在司法调查的内容,法官的结论不符合贝克律师的宣誓证词。

贺家的声明还说,法官所谓贺家要回小孩是为了避免被美国驱逐出境的说法完全缺乏逻辑和法律的依据。另外,法官所谓贺家不健康不安全的说法不符合有关检查报告,是歧视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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