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迫害法轮功首犯江泽民

从1999年4月25日晚,江泽民写信给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领导人,提出 “共产党要战胜法轮功”,到1999年6月13日,江责令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题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绝密”,代号:“中办发电 [1999] 30号”)的通知”,以及后来江下达各种密令,口头传达,用谎言定罪使镇压步步升级,证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基于江泽民个人意志的镇压,这场近五年因江个人的妒忌与偏执,对毫无政治诉求无辜民众的血腥镇压,是江泽民为继续获取权力发动的一场“文革”式政治运动,同时把整个国家拖进了空前的道德危机之中。

截至2004年5月20日,96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全国至少有6000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无以计量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和肉体双重迫害,被逼迫失业、失学、离婚、流离失所等等,更多的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酷刑虐待和经济敲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第三条规定,江泽民发动的镇压是盗用国家机构、法律、政策法令和国家机器,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的违法行为,为此法轮功学员2000年8月29日在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了江泽民,指控江严重践踏宪法,应追究其法律和刑事责任;根据联合国1998年颁布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第六条的“灭绝种族罪”和第七条的“危害人类罪”的相关条款,2002年10月,江泽民在美国被起诉犯有酷刑、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之后,多起针对江泽民的诉讼案在世界范围内展开:瑞士、比利时、澳大利亚、西班牙、德国、台湾、韩国、海牙国际法庭、联合国等。

“群体灭绝”:镇压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强制手段改变法轮功修炼者的思想和信仰,为此江泽民直接下令成立专职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此后,“610办公室”遍及全国城乡、机关与学校。这个不具任何法律依据、被江授予了指挥一切国家权力机关、任意支配国家资源的超级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酷刑、任意拘禁、劳教、判刑、罚款等恐怖主义行为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这包括,在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虐杀、酷刑和强制性奴工达到肉体上的群体灭绝;运用精神酷刑、强制性洗脑实行精神上的灭绝;用政治高压和利益裹挟全中国的媒体、司法、公检系统、教育部、文化部、政协、共青团、妇女组织、“反邪教协会”等机构全方位参与和配合镇压。

“酷刑”:在江泽民的“打死算自杀”、“杀无赦”等密令的指使下,对不愿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使用了百余种酷刑,包括毒打:钢筋条、荆条、橡胶棍(看不见外伤,内脏却会被打破裂)、狼牙棒、电棍、皮管子、镐把、钢丝锁、藤条、电线鞭加活麻鞭打;电刑:电敏感部位,口腔、头顶、前胸、阴部、女学员乳房、男学员阴茎、臀部、大腿、脚底,头顶与肛门同时过电。火刑:浇开水烫、烟头烧、打火机烧、烫刑、烙铁烙等;坐刑:坐板、坐老虎凳、坐铁椅子、坐三角铁板等;性虐待:强奸、轮奸、电棍插阴道、四把牙刷搓阴道、抠阴道、火钩钩阴道、电乳头、抠、掐乳房、烟头烧烫女学员的阴部、用脚踢肛门及下部、强行堕胎、侮辱未成年少女;还有各种死囚刑、吊刑、铐刑、枪击、虐杀等,强制灌食浓盐或大粪、长时间剥夺睡眠等;

“转化”--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江泽民从一开始就对镇压定调,把法轮功作为信仰问题“唯物论、无神论”的对立面进行惩罚。“转化”主导了群体灭绝的全过程:暴力、高压宣传和“洗脑转化”,迫使被“转化”者在精神死亡或肉体死亡之间选择:转化--精神死亡,不转化--酷刑致死,使用酷刑、株连、煽动家庭与社会仇恨逼迫转化;用连坐法胁迫各级党政负责人参与,层层落实“转化率”以此作为考察各级政府官员政绩的最重要指标。江泽民在全国下达“转化”指标,用金钱、权力为诱饵胁迫各级政府官员参与迫害,助纣为虐;

“反人类”─对全人类道德和良知的迫害:这场非法镇压自始至中都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为此江泽民发动了全中国的媒体、文化界,知识界,科技界,教育界,宗教界的文字打手和政治工具对法轮功进行攻击和诋毁,打击人类的善良本性。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等骗局,向全社会煽动仇恨;逼迫学生甚至儿童参与对 “真善忍”的诋毁,以此毁灭中国的未来;用剥夺工作、受教育机会胁迫百姓违心表态,甚至参与迫害善良,协同犯罪。与此同时,不惜一切代价封锁消息,向中国民众掩盖法轮功已传播至全世界60 余个国家,各项褒奖达1300多项(统计截至2004年5月),法轮功创始人的著作,被译成30多种文字在世界范围内发行等事实。江泽民亲自出马,编造谎言恶毒攻击法轮功创始人,游说外国首脑和媒体;通过驻外使、领馆将对法轮功的迫害延伸到海外,向国际社会输出仇恨宣传;欺骗、利诱、拉拢一些政府道德犯罪,甚至胁迫有些民主国家的首脑践踏文明社会所立足的道德理念与立国基石;实质上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是对全人类道德、良知的迫害。

“通过镇压建立江氏独裁统治”:发动镇压是权力的需要,江要通过镇压过程形成党内危机感从而让中央与江泽民保持一致,在1999年4月25日,前总理朱镕基与法轮功学员学员和平对话,解决了罗干挑起的事端, 4月27日,6月14日发表的“两办谈话”,都重申“国家和各级政府从未对法轮功禁止过”。但1999年7月镇压后一年多,朱镕基终于从沉默到开始按照江的旨意和口径讲话,江达到了建立个人独裁的目的:无人敢质疑其镇压法轮功的错误和非法性,无人敢挑战其继续掌握军队大权垂帘听政的非法性。为使镇压得以延续,江大力提拔、安插了紧跟其灭绝政策的官员:罗干从政法委书记升为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由省委书记升为公安部部长,陈至立由教育部长升为国务委员,李肇星由大使升为外交部长,吴官正、贾庆林、李长春等升为政治局常委,并迅速提升其子江绵恒和江绵康进入党内和军队高层。

“为镇压不惜一切代价,出卖国家利益甚至国土”:据知情人举报,江泽民为逃避多国的法律诉讼与联合国的人权谴责,几年来大肆出卖国家利益:自1999年镇压以后,为换取世界对江氏迫害法轮功的沉默,逃避对其迫害人权罪行的揭露,用国家的大量资金与大批优惠条件,不惜一切代价收买外国政府、媒体、财团、公司,签订了各种协议和承诺;特别是1999年底,江泽民与俄签署秘密双边界条约,将14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正式划入俄国的法定版图,出卖国土的真实意图是以国家政治经济权益甚至国土为代价,换取俄国等的沉默。为监控法轮功耗资几十亿让儿子搞“金盾”工程,从中贪污受贿;穷奢极欲:耗资30亿盖国家大剧院,行有伤风化的交易。而镇压中也形成了以江氏家族为利益核心的、道德败坏的贪污腐化集团。一大批应受到法律制裁的不法官员因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而受到庇护。借打压法轮功之机捞取政治资本者,绝大多数为贪污腐化、道德败坏者。

鉴于江泽民发动的这场镇压法轮功中所犯下的群体灭绝、反人类、酷刑等罪行,“追查国际”已把追查江泽民作为首要使命,彻底追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 收集其迫害证据, 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追查国际” 将汇集全球一切正义力量,与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配合: “法办江泽民”。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江泽民列为特级通缉罪犯,并将进一步追查一切死心塌地追随江泽民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杀人凶手、文字打手,宗教与科技打手等,誓将他们绳之以法。

参考文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调查报告集》
1.《江泽民集团针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运动及其执行机构"610” 办公室》,
2.《罗干迫害法轮功的罪证》
3.《关于“610办公室”的调查报告》
4.《“天安门自焚疑案”调查报告》
5.《中国大陆部分媒体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追查报告》
6.《追查国际关于“浙江乞丐毒杀案”的调查报告》
7.《关于“中国反邪教协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8.《陈至立等教育部官员在中国教育界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9.《关于“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调查报告》
10.《中国互联网被用来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调查报告》
11.《重庆大学研究生魏星艳遭警察当众强暴案调查综述报告》
12.《刘成军被害案调查报告》
13.《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事实》
14.《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劳教所被强制生产奴工产品的调查报告》
15.《中国出口奴工产品"一次性筷子”的卫生状况调查》
16.《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迫害调查报告》
17.《关于通过“转化”对法轮功修炼群体从精神到肉体实行群体灭绝的调查报告》
18.《陈至立等教育部官员在中国教育界对法轮功学员酷刑洗脑的调查报告》
19.《江泽民集团在中国以外地区迫害法轮功的追查报告》
20.《查获中国驻加大使馆人员殴打法轮功学员的凶手》
21.《关于江泽民对外宣传渗透把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延伸到海外的调查报告》
22.《关于文化部利用对外交流输出迫害法轮功暨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部分成员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特一号,2004年5月21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通缉、起诉江泽民特别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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