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名老字号“王麻子”难逃破产命运

曾有三百余年历史的北京刀剪业老字号 “王麻子”的权属者北京王麻子剪刀厂和北京市制刀厂因欠下巨额债务而于去年选择破产。不过,对上述两厂拥有数百万元债权的北京王麻子工贸集团却以两厂“存在逃废债务嫌疑”等理由向法院提起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今日称其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这意味着“王麻子”难逃破产命运。

  王麻子牌刀剪是中国传统老字号产品,起源于清朝顺治八年。“王麻子”的权属者北京王麻子剪刀厂和北京市制刀厂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上述两厂连年亏损,资产负债总额高达人民币三千余万元。

  面对如此巨额的债务,两家企业不得不选择破产。不过,北京王麻子工贸集团的申诉令这桩破产案再起波澜。

  作为北京王麻子剪刀厂、北京市制刀厂债务担保人和对两家企业拥有数百万元债权的债权人,北京王麻子工贸集团发现,北京王麻子剪刀厂、北京市制刀厂、北京市工具五厂等五家企业的厂长为同一法人代表。

  北京王麻子工贸集团由此认为,北京王麻子剪刀厂及北京市制刀厂申请破产不仅存在逃废债务的嫌疑,而且有先行剥离企业有效资产另行组建企业而后申请破产的可能和条件,并因此可能损害其作为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来源: 中新社 冯松 于晶波)

  而北京一中院则认为,申诉人王麻子工贸集团未提供证据证明北京王麻子剪刀厂申请破产存在逃废债务及先行剥离有效资产另组企业而后申请破产的行为;几家企业由同一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是上级主管部门行政行为,并不必然成为其非法转移企业资产的前提,亦不成为因此导致违反申请及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最终,法院驳回了王麻子工贸集团的申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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