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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嘉禾县拆迁引发一对姐妹同日离婚

 2004-05-11 16:1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据新京报报道,湖南嘉禾县政府挂出措辞严厉的动员拆迁横幅:“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 县政府还要求机关干部和教师停职转做拆迁户亲属的思想工作,完不成任务者免职或外调。

在此政策下,一对姐妹在去年9月26日为避免丈夫受牵连,选择了同一日离婚。 28岁的李小春与在县公安局当民警的丈夫离婚。同日,她的姐姐李红梅与姐夫--嘉禾县委办公室的一位秘书离婚。

2003年7月,嘉禾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项目。该县县委宣传部的一份材料显示,项目涉及拆迁居民1100多户,动迁人员达7000余人;拆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团体20余家。

为了顺利拆迁,嘉禾县委、县政府办联合下发136号文,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珠泉商贸城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所谓“四包”是指,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包协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

136号文还规定,不能认真落实“四包”责任者,将实行“两停”处理---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对纵容、默许亲属拒不拆迁、寻衅滋事、阻挠工作的,将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工作。”

今年4月27日,嘉禾县政府某部门负责人李滔(化名)在一份拆迁协议上签字,虽然那栋老房子的产权属于他67岁的老父。 据知情人士透露,嘉禾县各级部门单位中,共有100多名公职人员面临李滔这样的选择:要么做通拆迁工作,要么被下放边远地区工作。

李滔的父亲对有关政策十分愤怒:“搞这样株连九族的拆迁,嘉禾现在是父子关系紧张、夫妻离婚、兄弟反目。”

李小春姐妹的父亲李刚皇则是一个不合作者。 在嘉禾县繁华的中华东路,李刚皇的私宅是一栋四层的临街楼房,建筑面积超过400平方米,其中一楼临街设有两个大店面。去年7月,这栋房子列为被拆迁对象。但李刚皇认为“政府给的拆迁补偿太不合理”,一直拒绝签订拆迁协议。

4月29日下午,李刚皇躺在医院打点滴。“他的病闹了很长一段时间了,都是拆迁惹出来的。”一位家属说。去年12月20日,嘉禾县政府派工作组准备强行拆迁李刚皇的房子。争执中,李刚皇突发心脏病,被送往医院抢救。至今,房子未被拆,李也一直没有出院。

但压力却集中到了李小春姐妹身上,如前所述,两姐妹是县城的中小学教师,她们的丈夫都是政府工作人员。根据“136号文件”,两对夫妇都是“四包”责任的承担者。家中老父不肯签拆迁合同,女儿两对夫妇在单位的压力可想而知。

最近,李小春、李红梅分别与自己的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总不能因为父亲的事连累他们的前途吧。”李小春说。

这种“不是办法的办法”,目前已成为嘉禾县一些家庭的选择。 嘉禾县有关部门注意到了这一独特的离婚现象,离婚手续在县城范围内被暂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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