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蛀虫特点 年轻胆大手法狡诈

综合报导: 根据北京市一中院5月6日发布的2003年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显示,去年北京市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31件,被判刑37人。经分析,此类贪污腐败案件呈现犯罪人年龄降低、学历高、位高权重、胆子大而且犯案手法不断翻新等特点。

在2003年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人有低龄化的趋势。大多分布在30岁到50岁之间,还有部分不满30岁。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出纳丁彤挪用公款900余万元一案,丁彤犯罪时才刚满27岁。

分析指出,犯罪人中有八成具大专以上学历,初中以上学历的仅占二成。去年的腐败案中,原中国建材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期货交易部经理陈炜就具有硕士学历。陈炜在2000年11月至2002年3月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内,在经济活动中总计贪污公款人民币520余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4100余万元,最终被判处死缓。
  
另外,国有企业贪污案中,党政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现象突出,身份是董事长、经理等重要职务的犯罪人不在少数。位高权重胆子大,涉及的犯罪金额也越来越大,例如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会计韩国昌贪污数额高达1400余万元,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宋丈艾贪污数额更是高达3900万元。

犯罪人的学历高,智商高,犯罪手段更是不断翻新,而且越来越狡诈、诡秘。使用的手法已从过去简单的以权谋私和监守自盗转向运用专业知识,利用相关业务程式、制度漏洞进行作案,犯罪的隐蔽性逐步增强。

分析人士表示,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职务贪污腐败现象已经存在多年了,如果不正视此问题,国有企业的资产将被通过各种渠道和不同手段落入有权人或与其有关系人的个人手里。(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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