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之一:就事论事,不搞“上挂下联”。似我等草野小民,一旦落入法网,办案人员只恐咱侥幸漏网,即使冤枉,也难得有人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而一位有背景的大款或高官东窗事发,“背景”担心牵住葫芦扯出瓢,一般都会亲自表示“关心”。办案人员头脑灵活的,便顺水推舟,就事论事,不再“扩大打击范围”;头脑迟钝,对“领导意图”领会慢些的(领导从来不把意图说透),一不小心便从嫌疑人那儿搜查出了“巨额财产”。终于领会“意图”之后,已经追悔不及,只好将功补过,对巨额财产“不让说明来源”。有一位副省级高官,担任地委书记时卖官的恶行名闻遐迩,却在接受港商玉如意上失手,最后以玉如意定罪量刑,即此例也。
“潜规则”之二:投鼠忌器,“照顾整体形象”。某市委书记不慎落网,经办案人员一番穷追猛打,发现全市20来个县、一百多个局,县局级干部没有向他行过贿的凤毛麟角。一网打尽吗?担心给党的脸上抹黑。经请示,为了“照顾该市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遂决定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概不追究,是县长的还当县长,是局长的还当局长。为了不给这些“可以教育好的干部”留下后遗症,涉及他们的赃款赃物便装入一个大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潜规则”之三:“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得饶人处且饶人。逮耗子的猫总比只偷腥不逮耗子的猫好些吧,真的喀嚓一刀宰了,心有不忍,于是网开一面。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落网后,当地不少老百姓说:“老肖也干了不少好事,贪就贪吧。阜阳是安徽人口最多的地区,1000多万人口,老肖受贿的1000多万元,也就相当于我们每人送他一元钱。我们最恨的是既贪财又不干事的官员。”老肖有1000多万元 “不能说明来源”,倘若真的一一说清,其头颅尚能保住乎哉?
那么,有没有真的“不能说明来源”的?也许有吧,不过即使真有,其数量也不会太大。前几年逮住一个大贪官,此君喜欢玩女人,每玩一个,便揪下女方一根阴毛留做纪念;倘遇闲暇,便拿出阴毛来把玩,哪根阴毛属于谁,都记得清清楚楚。嫖娼是赶黑市,春风一度即别东西;而行贿受贿则是银货两讫的坐商买卖,尽管其中也有期货,但一个记不清货款来源的人,谁还肯跟他做生意?所以我始终认为,每一笔“不能说明来源”的巨额财产,都是一把大黑伞,下面必然罩着一窝子城狐社鼠;而每一桩这类案件,还可能掩盖着一桩包庇案或渎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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