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英着:江泽民引咎辞职此其时也!

北京当局最近公布“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把辞职方式划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其中对“引咎辞职”的说明相当明确:中共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引咎辞职本不算新鲜事情,在国外时有报道。用这种办法下台,有三个特点:一、不姑息错误,该下台就下台,此原则门槛未受玷污;二、给辞职人以面子,表示其错误虽大,但不能因一事而否定全部,且把最后的定夺权留给上级;三、不冲破当事人的道德底线,表示他有过失也有良心,给他留有余地,留有出路,利于他的再出发。因此,这种做法也很符合中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宽恕之道,于国于人都有利。

吉林省一次重大火灾后,省长洪虎在记者会上两眼肿红,明言自己是“第一责任者”,并及时作出书面检讨见报。这种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引起很大反响。50年代初,中国铁路发生过一次撞车事件。当时的铁道部长滕代远立即引咎自责,请求处分。中央研究后,责其过失,仍予留职。这个刊登在当时《人民日报》上的讯息,在我头脑里一直留有清晰的印迹。为什么?就是这种自责精神的可贵,可以感人。可惜的是,从那以后的半个世纪再未见这种公开的自责,代之而来的是层层领导的文过饰非、谎言遍地,把过失推给别人,把功劳留给自己。也因此,洪虎的自责才出人意外,产生久旱喜雷声的效应。

北京此次问责制规定的出台,恰好是一个契机,使某些该下台而赖着不下的领导人有一个绝好的退身台阶,淡化一点昭彰的恶名,多留一点宽松的晚年。不消说,赢得此契机的第一种子选手应是江泽民

刚刚爆出的空军指挥学院原院长刘广智少将为台输送军事情报的案件,江泽民是责无旁贷的。在此之前曾出现过刘连昆间谍案。但刘连昆是退役副军级少将军官,刘广智是现役正军级少将军官,且是全国人大代表。刘连昆犯案时,江泽民是总书记,他的军委主席是兼职。而今他是专职军委主席。刘广智作为要害军事部门的首长,同军委主席间并无多层次间隔,在江泽民眼皮底下集团投敌,江泽民怎能逃脱责任?

多方面材料披露,对法轮功信仰者做出灭绝决策、施以灭绝毒手的是江泽民。几年来,中国无数善良百姓因此在酷刑下折磨死去,已经引起全球共愤。如今不仅全世界处处有审判台等着他本人,而且连他的助纣为虐的官员们,也在踏上别国国土时心惊胆战。曾在辽宁迫害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致死的薄熙来,刚在商业部长任上出国,就连遭正义和法制的呵责:去德国未能成行,沾吴仪的光总算来了美国,马上就接到控状。他将传讯通知掷地,警卫员还想打人,正是色厉内荏的表现。这些奉承江泽民的官员,未必不在心里骂江泽民给他们带来的丧气!

“六四”15周年步步逼近,踏着北京屠城血迹夺位的江泽民;赵紫阳病危讯号频频传来,地位合法性愈来愈遭质疑的江泽民;撕下遮羞布拉帮派、树家族、抢锋头的江泽民……若稍稍有点自知之明,“引咎辞职”是他的上策。

当初斯大林在苏共党史中,有一句名言:“统治者是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毛泽东给以生动的诠释,成了“文革”中人人能背的语录:“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这也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当初这些话都是他们说别人,今天都成了他们自己的写照。不知江泽民是在此点上与时俱进,有所发展和突破,还是带着克格勃时代的花岗岩脑袋遗臭后世?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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