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4月23日报道,辽宁省环保局、省放射环境监理站、鞍钢集团、省公安厅4月22日转移了500多枚放射性污染源;但该省仍有有数百枚废弃的放射源没有安全送至“辽宁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
最可怕的是,这数百枚遭废弃的放射性污染源,目前可能已不知所踪,甚至在一般民居废物放在一起。环保专家警告当地市民,当发现无人管理的、标有电离辐射标记的物品,以及金属铅罐的时候,一定要远离现场,千万不要冒险开启容器,立即拨打环保举报专线:12369。
按照环保部门提供的一份粗略数据,辽宁省目前共有414家企业,3000多枚放射源正在使用。
这项惊人的消息留下不少悬念。这数枚高危放射源,是哪家企业弄丢的?有人质疑,事件可能涉及有人为省掉高昂的转移放射源费用,故意把这些高危物质和普通垃圾一起丢掉。《辽沈晚报》虽有提及这隐患,但其标题却是避重就轻,把文章重点说成《558枚放射“毒物”安全大转移》,公众稍一不觉,随时会忽略最重要一点。报道中对企业的责任问题只字不提,恐怕有关企业和政府关系非比寻常。中央政府如不介入,真相恐怕永不知道。
中国卫生部曾明令指出,地方必须管好放射源的源头。各地要针对放射源及含放射源仪器设备销售单位中存在的问题,采月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管住本地区的售源单位,售源单位较集中的省市应考虑建立定期通报放射源销售去向制度。对发现违法销售放射源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惩处。因违法销售造成放射事故的,应按《放射事故管理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部又曾下令,地方必须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督检查,加大检查频次。放射源检查应着重闲置源的检查,检查放射源应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确保闲置源的安全监管。如发现问题,要采取有力的行政措施,限期整改并委派专人进行动态监督,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对于应当送贮的退役放射源,要督促使用单位按规定处理,不得自行掩埋或丢弃。
即使转移这些放射源,也属极高危动作。《辽沈晚报》就指出,百里搬迁路,一旦泄漏危及无数。
值得注意的是,2001年9月11日发生的恐怖分子袭击事件引起国际社会对在世界范围内用于各种工业、医疗、农业和民用研究应用活动等有益目的的放射源可能被恶意使用的关切。为此,2003年3月10日至13日在奥地利维也纳霍夫堡宫举行了“ 放射源保安国际会议”。
该会议提出两个主要结论:一是包括所谓“无看管” 源在内的放射源应当尽快查找、回收和保护。二是各国应当一致努力遵守目前正在修订的《放射源安全和保安行为准则》中所载的原则以及“ 基本安全标准” 中的保安要求。
中国放射源问题一向相当严重。据中国卫生部网站,该部2001年4至8月组织开展了对生产、销售放射源和含放射源装置单位的监督抽查,并针对小型放射源丢失、被盗现象,对全国煤炭和水泥加工行业应用放射源的卫生防护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在调查报告中,中国卫生部承认,放射源安全保管存在明显隐患。1451家使用含放射源仪器设备的水泥和煤炭加工单位中,无许可证者占24.9%,无警示标志者占31.1%,248家甚至没有任何档案资料。在一无管理、二无标志可辨、三无资料可查的情况下,放射源随时都有可能被盗而失去控制,造成放射事故。
据中国官方数据,全中国尚有1万多枚闲置的放射源,由放使用单位无力支付高额收贮费用,有的仍装在生产线上,有的放在本单位仓库中,还有少数埋在地下,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亚洲时报22/04/2004 邱鑫 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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