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中国现代化的陷阱》修订本前言(上)

本书在中国的出版虽然已经是5年以前的事情了,但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却正好验证了本书的预测。诸如书中谈到的以权力市场化为起点的高度政治腐败,政府迅速地黑社会化与“黑白合流”问题,农村政权流氓化的趋势,贫富差距悬殊……,无一不是朝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

每每看到中国大陆那些令人颇感惊心动魄的恶性事件,看到政府为防堵民冤采取的那些令人发指的政治暴力手段(包括全力镇压法轮功),以及一发不可收拾的政治腐败与基层政权的流氓化,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当年还在大学期间,一位哲学教师上课谈到马寅初先生时所说的一段话:“做为学者,马老是有幸的,因为他活着看到了自己的胜利,中国的现状证明他当年要求控制人口的主张是完全正确的。但作为一个中国人,他一定感到非常悲哀,因为这种现状正好是他最不愿意看见的。”

这段话,也恰好表达了笔者的感受:作为一位学者,现实的发展验证了我当年写作这本书时的所思所想是正确的;但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确实宁愿当年对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是错误的。因为避免书中所预测的“西西里化”(另有学者称之为“苏丹化”),即基层政权流氓化、政府与黑社会共同治理社会的局面,正好是我写作《中国现代化的陷阱》一书的初衷。

正因为书中所谈的一切为今日中国的现实反复证实,这次修订一是增加了1998年以后的新数据与资料,并对旧资料作了一些删节;二是做了一些结构性调整,如将2000年发表在《书屋》杂志、被中国读者视为《中国的陷阱》的“姐妹篇”,令中国政府极为震怒的《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总体性分析》一文作为本书的第十一章,□是重写了序言与结语--以前在中国所写的结语,因面临太多不能直言的禁忌,充满了曲笔--作为本人对中国“跛足改革”的基本判断。

这本书问世以来的5年,中国发生了许多事情,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一个被西方社会视为中国政治民主化先声的象征,即中国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之间的联盟。这一联盟的形成经历了一段时期的政治铺垫,先是通过1999年修宪保护私有经济,继之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理论”,正式宣告政治、经济与知识三类精英的合流。

但让国际社会不解的是中国政府与新富人之间那种扑朔迷离的关系:一方面,江泽民大张旗鼓地提出“三个代表”,为中国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的联盟开辟了一条制度通道;另一方面却又有不少新富人(即“三个代表”中“先进生产力”与“先进文化”的代表)因各种原因而成为阶下囚。如华晨集团的董事长仰融,东北富商杨斌,还有号称“上海首富” 、名下有两家香港上市公司的周正毅。

这些雄踞富豪榜的中国新富们纷纷落马,于是国际社会想不通:为什么中国政府一会将富人捧上天,在“政治花瓶”即各级政协里面给他们安放了座椅,以示“一家亲”;一会却又将他们作为罪犯拘捕,并历数他们各种确凿罪行,传檄天下。

人们被前后矛盾的各种信息弄得恍恍然与惶惶然:这些富人们到底是罪犯还是中国政府的政治新宠?而许多投资中国大陆的商人也被折腾得一颗心有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我在中国投资到底安全吗?这种昨为座上宾,今为阶下囚的命运什么时候也会降临我的头上?”

其实,中国政府与新富人之间这种看起来令人眼花缭乱的关系,完全是由于中国社会转型期新富人致富的“中国特色”所注定的。中国的经济改革其实就是“以权力创造市场”的过程,这一过程沿着两条线路推进:一方面将原来以“黑市”形式存在的“第二经济”合法化;另一方面是再分配权力从某些领域撤出,让市场力量发挥作用。

在这一进程中,国家垄断虽有所减弱,但仍控制大部份政治经济资源,官员仍掌握着大量再分配权力,私人经济的发展取决于它们与官场关系的密切程度。商人们最好的经营策略是与政府部门做生意,从制度转轨过程中赚取部份垄断租金,赢利更像是国家权力庇护和施舍的结果,可以说,在当今中国, “官员是造就国王的人”。

在官员与商人相互依存关系的形成过程中,财富越来越成为权力的攫取对象,但却还远未成为独立的社会力量。私人经济对于再分配权力的依附性,决定了金钱势力在国家权力面前还缺乏独立性,也正因其缺乏独立性,富人们虽然非常富裕,却缺乏安全感,这是中国近年来富人们大量移居海外,中国大量资本外逃的原因。

这几个富人成为阶下囚各有因由。仰融利用一些外界无法知晓的因素成功地逃到国外--他的落网可能会导致某一区域或某一层级的官僚系统瘫痪,为了“爱护党的干部”,有关方面有意放行。

杨斌投靠金正日,想利用一场非常复杂的政治赌博保护自己,却触怒了中国当局;而周正毅是因为“拆迁”让众多平民破产,逼得他们为了生存不惜拼个鱼死网破。至于周本人是否会被“绳之以法”,最终得视中共政界大鳄们博奕的结果。但从他们几个致富的途径中却可以窥出中国新富们最典型的“登龙术”:股市(当然要靠种种黑幕手法),房地产,与银行合谋贷款进行各种“空手套白狼”的游戏。而这几个部门正好是政府权力干预得最多的地方。

中国政府绝非好政府,但表面上毕竟暂时还不敢将贪污腐败作为立国原则,还得制定一些法律作表面文章,以向国际社会表示自己并非文明化程度不高的前现代国家,与柬埔寨、北韩、苏丹等国家多少有些区别。由于这一点,再加上政治利益集团因利益而分立,都在努力抓别人的把柄,以争取更多的利益,于是反贪污腐败成了打击对手、争夺利益的最佳借口。

每一个新富落网,引发的必然是一连串政治地震。可以说,这些富豪们演绎的故事只是中国当代政治经济戏剧中的一幕而已,既非第一幕,也不是最后一幕,目前在台下观戏的人说不定哪天就又成为戏中人物。

要言之,中国现在的政治制度决定了中国的富豪们其兴也暴,其亡也速的命运。这架政治绞肉机每天制造大量的肉羹,今天的幸运者可以分一杯羹,而明天说不定又成为被别人分食的肉羹。所谓“法律”,在中国只是政府手中的工具与道具,绝对不是弱者与失败者(包括这些曾经雄睨一时的富豪们在内)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工具。

只要中国的企业家与商人们还醉心于“为商须学胡学岩”,满足于通过权钱交易积累财富,即使从虫蛹化成了翩翩起舞的蝴蝶,最后也难保自己不步赖昌星、杨斌、周正毅的后尘,在监狱里体会“狱卒之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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