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一枭: 警惕爱国贼

爱国贼这个词在网上流行已久。项小吉写过一文,把该词发明权归己。其实,“爱国贼”这个词80年前就有了。陈大悲创作过一个独幕剧《爱国贼》,发于1922年1月出版的《戏剧》第2卷第1号(现载上海教育出版社的《独幕剧选》第1册)。剧中这个爱国贼偷了一个大买办的珠宝、手枪、合同等,义正辞严地教训大买办:“你们这一班卖国的王八旦也配称‘贼’吗?你们只配称‘老爷’!称‘大人’!你们卖了国,还配称‘贼’?我们当贼的,不能卖国!国卖给外国人,我们到那儿偷去?当贼的从来没有卖过国!卖国的就是你们这班老爷!大人!……慢着!你这钱当真是赌博赢来的不是?若是卖国的钱,我还不要你的!老实给你说,我们当贼的没有不爱国的。”

在陈大悲笔下,爱国贼形象与卖国贼相对,有些滑稽但相当正面。网上对爱国贼的定义各各不同,相同的是诸家大都从负面的角度为爱国贼定义。有的用以指一面高喊爱国口号、一面大发国难财者,有的指以爱国的名义行骗、以作“爱国秀”捞取名利者,有的指盲目扇动极端民族主义情绪者,还有用以形容一心想操外国妓女来显示自己爱国之人。易往崇认为“爱国贼就是具有无产阶级阶级的爱国主义思想的贼”;任不寐认为“爱国贼就是通过攻击性的爱国表演来养家护口,并以此谋取各种利益的精明人。”等。

对于古今中外的野心家、阴谋家、专制统治者而言,爱国主义真是一面极堂皇极趁手的旗帜、幌子。俄国思想家赫尔岑在回忆录《往事与随想》中说:“在尼古拉的统治下,爱国主义成了某种皮鞭和警棍……”保罗.约翰逊《知识分子》《卢梭》一章,曾引约翰逊之言:“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在现当代中国,爱国主义还是一些市侩、学者行骗和谋利的工具。

爱国本是一种朴素的民族情感。但在专制社会,统治者垄断了一切资源,劫持了整个国家,国非民之国而成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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