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台湾大选:"服从上帝和法律"

台湾的政情,让人想到上次美国大选的争执。人所共知,美国的大选纠纷从始至终都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败选的戈尔既没有煽情集会,也无人冲击美国的选举部门,连一场游行都没举办。戈尔最后的败选演说相当感人,他说,我"不是服从人,而是服从上帝和法律"。"我对最高法院的判决极不认同,但我接受这项裁决。" "我要呼吁所有的美国人枣尤其是支持我的民众,团结一致力挺下届总统。这就是美国:输赢难分时我们全力以赴;但竞选结束后我们捐弃前嫌、团结一致。" "以对国家的热爱来取代我们的失望。"

戈尔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他认知到,"在遵从政党之外有更崇高的职责,我们将国家放置于政党之上。"

当时我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不仅美国,所有民主国家的选举,关键不看胜利者,而是败选者,能不能尊重法治,视国家利益超越党派之争。"

戈尔所以做到了,当然有他本人的民主素养等因素,另外更重要的是,在民主制度比较成熟的美国,如果戈尔不这样做,而采取街头运动,煽情抗争,结果将会严重伤害他所属的政党的前途,所以连他的党内同仁也不会允许。更关键的是,美国的舆论、民意更不会允许,连认同戈尔所属政党理念的报纸、电视等媒体,也会出于爱这个国家,而不会赞同。这种大环境的制约,也迫使戈尔既不能那么想,更不能那么做。

台湾这次选举纠纷,最后如何解决,是趋向北京式的清算,还是美国式的真正尊重?冻蒜?和法治,真是"台湾第一次,世界都在看"。

(原载台湾《自由时报》 2004 年 3 月 29 日铿锵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