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媒体据《香港商报》报道:“近年来福州‘出事’的贪官有一个共同特点”,这个特点是“多把子女送到海外”。有这报道,不过是由于福州的官栽得多,实在遮不住了。本来在福州代表人民的“公仆”被国家打入贪官的行列,才捎带着“暴露”了这个问题。其实大家明白,官员把子女送出国门的现象比较普遍,并非 “福州现象”和“地方特色”,用不着谁来暴露,“地球人都知道”。
想方设法让孩子留学海外,不仅是一项“高尚消费”和“豪华享受”,还是一个中国家庭的“具有战略眼光的长期投资”,其重要意义和过去所说的“保证千秋万代不变颜色”似有一比。官本位的社会,官们对此“消费”、“享受”和“投资”占有第一优先权,自然“领导时尚新潮流”。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按“公仆”宣传的理论,部分“公仆”走的是下水道──他们全然不管咱国家“人民地位高”,专门往西方的“洼地”里跑。有的是先把孩子“遗弃”过去,有的是提前安排“后事”,先让亲信“打入敌人内部”,而后伺机举家自由迁徙到敌营安居乐业。
他们实现定居海外或者“归国创业”目的,有个必要条件,就是自己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必得提着劲壮着胆在国内为人民服务,狠赚狠捞,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物质与精神需求”,供养“红色爱人”和“革命下一代”。
国外的钱不好赚,信息灵通的“上层社会”懂这个道理。许多去国外打工创业的人,体会出的道理是“国外挣钱,国内消费”;而“贪官经济学”的理论是: “国内赚钱,国外消费”。这可不是什么理论研究的逆向思维,而是“因人制宜”的“科学结论”,充分显示出特权阶层的“政治优势”,反映出他们和平民出国留学谋生有本质的区别。
虽然送儿女出国属人之常情,但对同一种行为,一般国民对贪官和其他人的态度明显不同。老百姓恨这些贪官,并且“恨屋及鸟”,对贪官在海外的无辜的孩子也不抱好感,即便这些孩子因父母“出事”不得不重新享受“国民待遇”,也少有同情怜悯之心。其原因之一是:贪官吃了“有理论”的亏。
送就送吧,他偏偏嘴上老是念念有辞不闲着。既然你教导说海外势力“亡我之心不死”,你干吗积极主动地把自己亲人送过去享受那里的人权?为什么你对那里的“种族歧视”和“霸权”视而不见?你“西化”的比谁都严重,把“西化”的良好条件都霸着,干吗动不动就把“全盘西化”的帽子给平民扣上?按世界通用的道德标准,这叫“虚伪小人”没疑问。他们撒起谎来,一张毫无表情的官员脸纹丝不动,让外国人看了,还以为那就是“中国脸”,净丢中国人的脸。有他们“以身作则”,“社会诚信”、“社会正义”能不危机能不消失吗?
当然,人们还知道贪官大量榨取了劳动者的血汗。满足他们日常享受挥霍之后,为他们的胡作非为付出“学费”之后,国民还得为他们的后代交上不菲的学费,还得为“子承父业”或“事业有成”持续地向他们“输血”。有一个在海外出手阔绰的贪官子女,就意味着有成百上千的“下层社会”的子女失学,意味着许多人没了养家糊口钱和救命钱。贪官们!特别的恨给特别的你!恨,那是因为咱老百姓还通人气。
中国人民为某些人“优先逃离中国”埋单,冤大头学费何其多也!选拔官员的失职、渎职了,白花了向人民索取的“学费”;监察官员的失职、渎职了,有那么多超出合法收入水平送子女出国的官员明摆着,并不曾为此追究一下,而这样的追究比监察平民百姓的日常言行容易得多也重要得多。不仅如此,事情比这还糟 ──负责考察选拔监察的人,也超出收入水平干他想干的事,他们参与“分成”,或许还拿大头。国民给贪官子女的学费,比起因体制畸形、权力任意而浪费的“学费”,简直不值一提。
这些贪官,只是“物化的西化”,在思想和精神上绝对是中国特色的。为了满足他们这种享受的优越的“西化”,他们只能打压一般人现代意识的觉醒,维特权而斥民权,追西方“物质文明”而弃西哲思想精华。所以,我给这种人也扣了一顶“政治帽子”:“唯物亲西反华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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