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遭枪击案 刑事局研判歹徒可能高170公分

(中央社记者张纯瑜台南市二十二日电)针对发生在十九日的正副总统遭枪击案,警政署刑事局经连日监识调查和现场重建后,研判案发地点应在金华路三段12至14号附近,歹徒使用改造手枪混在人群中行凶;从挡风玻璃上弹孔研判,歹徒应有170公分高。刑事局呼吁民众协助破案。

刑事局长侯友宜今天南下与台南市警局针对正副总统枪击案召开0319专案会议,刑事局副局长王文忠在会后召开记者会表示,从监识,现场重建,及弹壳掉落地点推判,案发地点应该就在金华路三段12号高岛健康屋至14号之间。

另外,留在挡风玻璃上的弹孔离地面147公分高,警方推断歹徒身高约有170公分高。以当时座车时速20到30 公里的前进速度,弹孔的碎裂情况及角度,也可推断当时歹徒开第一枪时,是混在人群中,在座车前方约52 度角的方向射击,击中吕秀莲副总统的右膝。射击第二枪时车子已开到歹徒正面,才会打中陈水扁总统的腹部。

至于作案工具,警方从留下的弹壳及弹头比对,发现弹头没有来福线,也没有抓痕,无法进行比对,研判不是制式手枪,应是土制手枪所为。

王文忠指出,目前虽然接获有十一件民众检举案,但暂无有力的直接证据,协助破案。另外,现场附近商家的监视录影带,都是从民众后方拍摄,并无正面影像,对案情协助也不大;是不是赌盘引起,要等到破案才能水落石出。他也呼吁民众当时站在案发地点附近的人能踊跃提供线索,协助警方早日侦破这件台湾史上首件正副总统遇袭的空前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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