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中央财政的帐面赤字和债务仅仅是中国政府债务的冰山之一角。人们通常将中央政府公布的财政赤字称之为显形债务。而中国政府的隐性债务则要比其显形债务大很多。在隐性债务中,国有银行的坏债无疑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西方投资银行的估计,中国国有银行的坏债大约是其累计财政显形债务的三倍左右;中国政府自己公布的银行坏债也相当于其显形财政债务的两倍多。由于国有银行的所有者是中国政府,因此理所当然地国有银行的坏债也是中央财政的债务的一部分。
中国的社会保障、居民的医疗、养老等资金的缺口其实也都是政府的债务。过去五十多年来,中国工业化的过程和国有资产的形成过程其实是通过工业就业者的低工资和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来完成的。而低工资和剪刀差的贡献者主要是工人和农民。在这些老工人和老农民在失去劳动能力的时候,政府为其提供养老保障是正当的要求。社会保障是典型的公共物品,政府也必须提供。虽然中国逐步实行的个人自我保障解决了一部分养老问题,但是中国政府的养老金历史欠账依然有几万亿之巨。据经济学家们测算,仅是提供养老金以解决对工人的欠账就需用国民生产总值百分之四十左右,如果把对农民的欠账也统计在内,则政府的隐性负债将会是一天文数字。总之,这一项又是至少相当于中央财政显形债务的三倍到四倍之多。
不仅如此,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也不容忽视。地方政府欠债听起来像是天方夜潭,因为中国的《预算法》规定"禁止地方财政出现赤字和地方政府举债";但是各级地方政府的巨额债务却是不容质疑的事实。目前要搞清楚各级地方政府的债务到底有多少不太容易。这是因为地方债务的隐蔽性极强,许多地方政府在举债问题上巧借名目,不愿说实话。这些债务大体是地方政府通过地方信托投资机购在国内外借贷和地方的国有企业以政府为担保的债务;地方政府拖欠的国家公务员及部分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地方政府拖欠的社会保障资金;还有各种名目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造成的欠款。全国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县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乡政府为债务所累。这部分债务据保守的估计也与中央财政的显形债务规模相当。至于说村委会,更是欠债累累,只是它们不属于政府序列,似乎不应该把它们的债务也算作是政府债务。但是,如果它们还不了帐,村民们找政府算帐是确定无疑的。
这么粗略地算下来,中国政府的债务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就不是百分之十八,而是百分之二百左右了。假如政府是一个公司,它早就被实行破产清算了。当然,政府欠债和私人透支毕竟有本质不同。理论上,有铸币权的政府是不会破产的,因为它可以靠印刷货币来偿还债务。但是,不要忘了,货币印多了是会造成通货膨胀的。而通货膨胀是会使货币丧失信用的。到那个时候,政府就真该破产了。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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