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鸩止渴

东汉的霍谞,从小就很有胆识。

他十五岁时,他舅舅宋光由于秉公执法,得罪了一些权贵,被他们诬告篡改诏书,关进了监狱。霍谞知道舅舅为人正直,不可能干这种事,就给大将军梁商写信,为舅舅辩白。信中说: “宋光身为州郡的长官,一向奉公守法,以便更好地为朝廷效力。 他怎么会冒着死罪去篡改诏书呢? 这不就是人为了充饥去吃附子(一种草药,有剧毒),为了解渴去饮鸩(“鸩”的羽毛泡过的毒酒)一样吗?如果这样的话,还没有进入肠胃,到了咽喉处就已经断气了。他怎么可能这样做呢?”

梁商读了信,觉得说得有道理,把信拿给皇上看。不久,宋光被无罪释放。

“饮鸩止渴”比喻只顾眼前利益,而不顾其严重的结果。

(《后汉书·霍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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