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中国江泽民集团镇压法轮功以来,中国大陆新闻媒体在江氏集团的控制下,炮制了一系列诬陷诽谤法轮功、煽动全国人民仇恨法轮功、全民洗脑的宣传攻势。影响力大的诬陷文章首先由中央级媒体如中央电台(CCTV)、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社、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等推出,然后全国各地媒体转载转播。大陆媒体不遗余力的一边倒的欺骗宣传,对人类有史以来最邪恶,血腥和残暴的镇压起到了帮凶和推波助澜的作用。
1999年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一开始,江氏就成立了制订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的最高机关“610办公室”和主管镇压的宣传机构。该宣传机构由江氏集团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负责,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李东升任副职(1)。作为610办公室核心成员的李东生身兼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及党委书记要职,对CCTV配合镇压法轮功所做的系统的欺骗宣传起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主管镇压的宣传机构的任务就是控制全国所有媒体诬陷诽谤法轮功,为全面镇压开路。
江氏集团的媒体历来就是党的喉舌。江氏在和CBS六十分钟节目华莱士谈话时直截了当地承认:“媒体,应该是党的喉舌”。该段文字在中共的版本中被删除。江氏强调新闻工作必须按照“党和人民的意志、利益进行舆论导向”。1996年1月2日,江氏在接见解放军报社副师以上干部的讲话中提到:“我们的报纸办得好,可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任务起到有力的宣传、贯彻作用”。“党报、党刊、国家通讯社和电台、电视台都要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在引导舆论中发挥主干作用。” 江要求“各级党委要经常研究讨论新闻工作。比如每一段时期的宣传方针、指导思想、报道重点、宣传效果等等,都应该在党委会上讨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新闻宣传”。〔2〕在江氏集团严密控制下中国的媒体报道没有真实性可言,完全是欺骗人民,贯彻执行江氏政策的工具。
1999年7月23日,《人民日报》社论“提高认识 看清危害 把握政策 维护稳定”以“鼓吹‘地球爆炸’,‘末日来临’”等谎言诬陷法轮功,在法轮功的书籍、磁带和音像制品被禁止发行、被强行销毁,普通民众无法了解法轮功真相的情况下,为江氏镇压法轮功制造舆论借口。在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遭受精神和肉体上的残酷迫害,被强迫放弃信仰的情况下,新华社以 “不信春风唤不回”,CCTV焦点访谈“复苏--一个原‘法轮功’人员的自述”,“从毁灭到新生--王博和她的爸爸妈妈”等美化施暴者,粉饰迫害,使迫害得以维持。
在谎言,镇压难以维持之际,CCTV和新华社又联手制造了“天安门自焚案”,“京城血案”,“浙江毒杀乞丐案”等恶性案件栽赃陷害法轮功,煽动整个社会仇恨法轮功学员,为江氏集团加大力度迫害法轮功,采用更加残酷的手段镇压法轮功创造条件。
在江氏发动的镇压法轮功运动中,中国很多媒体一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帮凶角色,完全丧失了新闻工作的职业道德,违背了新闻的公正性、全面性、客观性和正面导向性,所造的谎言之多,涉及范围之大,性质之恶劣,不亚于纳粹宣传部在二战时期对犹太人迫害中所起的作用。媒体造假,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成百甚至上千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几十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或流离失所;上亿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社会所歧视,承受着精神上的迫害。鉴于江氏集团宣传机构的谎言所造成的恶劣后果,追查国际对参与新闻造假、煽动仇恨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
目录
1 舆论先行──为迫害作准备 4
1.1 断章取义,无中生有 4
1.2 制造谎言 伪造证人 5
1.3 利用并欺骗杀人犯造假 5
2 歪曲事实 粉饰迫害 6
2.1 法轮功学员张昆仑、赵明指正电视台造假 6
2.2 谎言下的高压和酷刑造成王博一家骨肉分离 7
3 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 9
4 利用精神病人造假──制造恐惧,煽动民众参与迫害 10
4.1 傅怡彬案 10
4.2 浙江毒杀乞丐案 11
5 揭露媒体造假的法轮功学员被重判或虐杀 12
6 对参与媒体造假的个人和单位的追查 13
参与媒体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单位和个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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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6
1舆论先行──为迫害作准备
对法轮功的镇压和迫害,中国中央喉舌媒体的编造新闻和造舆论是使这场迫害得以延续和持续恶化的根本原因。
1999年6月7日,江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发表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后,7月24日,新闻出版署发出了《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将1999年6月1日,由新闻出版署同意青海省新闻出版局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转法轮法解》、《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4种书进行查禁处理。
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和公安部通告:“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凡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内容的音像制品,…必须予以查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对音像市场进行检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出租、放映宣扬‘法轮大法’的音像制品,一经发现要立即收缴和销毁,并依法对经营者予以处罚。”中央电视台CCTV在1999年7月28日的新闻栏目中提到:“…近日对有关‘法轮功’的书刊、音像资料等进行了追缴和集中销毁。 据了解,天津市出版管理部门近日收缴宣传‘法轮功’的书籍22种、73000余册;武汉市公安部门对有关法轮功的书刊、音像资料等共13万余件进行了集中销毁。这些…宣传品中,包括…书籍10万册、音像制品2.7万盘”。
至此,在民众无法接触到法轮功真实原着,知情权被剥夺的情况下,中央的宣传机构和媒体开始对法轮功进行断章取义,大肆编造谎言的方式对法轮功进行诬蔑和诽谤,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情绪。
1.1断章取义,无中生有
1999年7月23日,《人民日报》社论“提高认识 看清危害 把握政策 维护稳定”中称法轮功“鼓吹‘地球爆炸’,‘末日来临’”等。然而,追查国际查到法轮功创史人李洪志先生1998年在美国讲话中说:“我可以在这里严肃地跟大家讲,所有称在1999年将要发生什么地球的灾难啊,或者是宇宙的灾亡啊,这样的事情是根本就不存在了。” (3)CCTV转播一个由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局召开的外国记者会,会上播放李洪志先生的演讲录像,经国际追查组织调查发现,CCTV把演讲录像中“这样的事情是根本就不存在了”的“不”字剪掉,再将其他一些讲话掐头去尾重新组合,演讲就变成在“宣扬地球爆炸”,硬把李洪志先生的讲话变成完全相反的意思。所谓的“末世论”,也是把法轮功原着中提到的释迦牟尼称现在为末法时期篡改而来的。宣传机构的很多造假都是采取类似的手法。
1.2制造谎言 伪造证人
1999年7月28日,新华社记者徐家军以“潘玉芳老人指证李洪志伪造出生日期”为题,制造谎言对李洪志先生人格进行诽谤。文中称“现年80岁高龄的潘玉芳老 人对往事记忆犹新。据老人回忆,1952年夏天,是年33岁的潘玉芳被请至住在吉林省怀德县公主岭镇为卢淑珍接生。卢淑珍分娩时难产,疼得难以忍受,潘玉芳不得已为其注射催产素。当婴儿生下来时,已经全身 紫。这个婴儿便是李洪志”。然而,根据《哥伦比亚百科全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第五版,版权1993),科学家们于1953年才发现了催产素的分子结构,同年,科学家们才在实验室合成了催产素,而催产素应用于临床,是1953年以后的事。
1.3利用并欺骗杀人犯造假
1999年12月29日,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和焦点访谈的“邹刚杀人案”是一起利用杀人犯造假的案例。据知情人透露,邹刚是松花江林业总局种子站职工,当时39岁。他从小就有幻听、幻视、幻觉等精神异常症状,经常胡言乱语。就在案发前两天,邹已彻夜不眠,烦躁不安,神情呆滞,精神已严重错乱。在这种情况下,其亲属于案发前一天,曾给哈尔滨太平精神病院打电话,联系给邹刚治病事宜。(5)
据另一个和邹刚曾经关押在一起的知情人透露,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为了造假,欺骗邹刚如果配合说是练法轮功练的,可以保他不判死刑。然而,邹刚被利用完后,仍然被判处死刑灭口。《黑龙江内参》第2期2000年1月22日出版的“对自称‘法轮功’练习者邹刚犯罪情况的调查”中指出:记者会同公安及有关部门对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松花江林业管理分公司营林处种子站工人邹刚的犯罪情况进行调查。初步查明,除邹刚自称是“法轮功”练习者外,未发现其为“法轮功”练功者的其它证据。(6)根据法轮功经典书籍《转法轮》第七讲第一节“杀生问题”:“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7)然而,为了煽动仇恨,造假媒体导演和利用了多起自残或杀人案栽赃陷害法轮功,完全不顾杀害生命与法轮功的要求完全相反这一事实。
2 歪曲事实 粉饰迫害
吴玲霞与儿子的合影
吴玲霞,年仅37岁,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2001年5访友时被抓,送到双鸭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于2001年7月2日又被送进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于2002年7月27日离开了人世。
吴玲霞被绑架进佳木斯劳教所遭迫害导致肝硬化腹水和双下肢溃烂的照片
自1999年7月,江氏集团违反宪法、国际人权公约,在中国系统、全面镇压法轮功以来,中国数百多个“劳教所”对超过十万的法轮功修炼者监禁。(8)江氏密令对法轮功学员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各拘留所,劳教所,监狱等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并参与诋毁法轮功,采取了连续多日剥夺睡眠;多根高压电棍同时长时间电击,地牢、水牢、死人床、坐板,野蛮灌食,紧身约束衣等等一系列残酷手段进行迫害。就目前为止,至少有88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9)。然而,中国媒体不仅极力掩盖所有这些残忍血腥的迫害事实,更对劳教所、看守所等一些施暴者进行美化,粉饰迫害,欺骗民众,使迫害得以维持并进一步恶化。下照片对比显示出法轮功学员饬嵯急患涯舅估徒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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