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引起中央关注的案件,最令人关注的包括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动用3.2亿元盖起的豪华党政办公大楼,以及16名司法人员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在两件事件中,争议最大的都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处理事件的手法。
中国中央电视台较早前揭发,2000年动工,2001年交付使用的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大楼,竟然发现这么一座投资3亿多元的政府大楼至今欠款2913万元,其中不少是民工血汗钱。一位副市长面对央视记者说,自己说不准还账的具体时间,“只能说尽快尽快”。
值得注意的是,份属“团派”官方刊物的《中国青年报》,在1月19日刊登了一篇题为《如此特大腐败之举,内蒙古媒体为何集体失语?》的文章,矛头直指内蒙古省委。该文说:“奇怪的是,这种明显违反中央有关规定,明显损害公众利益的事情,最了解内情的当地媒体集体失语,而由远在千里的南京媒体披露,令人不得其解。”
另外,2003年12月13日,原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刑警三中队队长李建华,因犯有受贿,非法拘禁,徇私枉法三项罪名成立,被判处有综合刑期18年,决定执行刑期17年。在此之前,内蒙古已经有15名司法人员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李建华是内蒙古2003年以来的第16名。
值得留意的是,这个案件背后可能另有内情。当天新华社旗下的新华网就发文指出:“这样一个有污点的警察,参加学习班的时候是个副队长,从学习班出来不仅没降职,反而被晋升为中队长。是谁在为李建华撑腰?”
内蒙古的司法系统似乎问题不少:在去年,内蒙古各级检察机关还针对各级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5件(次),对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依法纠正129件。此外,还受理群众反映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线索445件,促成公安机关直接立案232件,接通知立案69件。
正如去年某一期的广东《南风窗》引述一位不愿具名的北京大学学者指出:在中国“领导个人权力过大,权力没有规范和界限”。他指出,中国的省委书记有权解除一个普通公务员的职务,有权拒绝一个普通司法官要求他作证和对他的调查,有权指使员警把一个公民关押起来或要求法院治人之罪。放诸内蒙古的例子,内蒙古自治区书记储波实在是很难逃脱有关的政治责任。
在中国官场,储波被广泛视为江泽民系人马。在九十年代,湖南在经济发展战略上有一个争论,一派认为湖南应该“南向(广东)”,另一派认为湖南还是该“北向(上海)。在九十年代历任中共湖南省岳阳市委书记,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湖南省副省长、代省长至湖南省省长的储波,一直大力推动湖南“北向发展”,向上海靠拢。
后来,出身石油系统,今年10月满60岁的储波,被保送往中央党校学习期间,更是和当时的组织部部长,也是出身石油系统的中国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一见如故。他由曾庆红引荐认识了江泽民,江泽民对储波的高远眼光也是十分赏识,所以力保他升任内蒙古自治区书记。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也刚刚宣布了,曾在1983到1985年期间出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盟委书记的杨晶,被任命为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一旦储波离职,杨晶会否取而代之,也是值得继续观察的亮点。
- 关键字搜索:
- 内蒙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