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帮我解开二姐死因,我愿付出一切来报答

2002年12月26日晚,我二姐离奇死亡.我于夜里12点多接到电话并赶到现场, 见到我二姐躺在炕上,浑身湿透。我用手摸,感到全身冰凉,无一丝热乎气, 人已死去多时,地上也全是水。我问姐夫二姐怎么死的,姐夫不说,我看不到 任何有姐姐自杀的症状及物品。
大约到了零时3点,姐夫找到了村书记到我们家,书记对我说:人死不能 复生,姐夫家要求安排后事,问我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出。我对书记说,我们别 的什么条件都没有,我对姐姐的死提出几点疑问,如能给我们说个明白就行。 1、姐姐出事后为什么不通知我,(我于姐姐家的距离不过 1 里地)而是通知 居住在百里以外的姐夫家的兄弟姐妹,通知我的是他妹妹从城里给我来的电话。 2、交通、通信这么发达,我们村里 又有4 名大夫,为什么没有找他们,而是邻居的孩子来了(在我来之前到的, 我二姐以死亡)邻居打电话找救护车。3、姐夫的姐姐和妹妹又说:26日下午, 我二姐给她们打电话说,他们夫妻打仗了,叫她们姐妹来调解,我姐夫的三弟 (一包工头)也说,26日下午6点半他们来到我二姐家里,他什么事都给我二 姐安排好了,8点半走的,9点半回到城里,又给我二姐打的电话,说我二姐在 9点半肯定没事的。那么我二姐怎么会在两小时的时间内突然死亡,邻居和我的 家人都没有看到我二姐一丝活气????
27日早晨我向公安局报了案,镇110来到现场,认为死的有疑点,又上报 了公安局,治安科的人也到了,做了简单的尸检,及现场检查,没有找到任何 自杀物品。而我二姐夫这时才说;26日晚上,他弟弟、姐姐、妹妹走后,他吃 了两片安定片,又喝了一晚酒,睡着了,不知道什么时间听到我二姐在外边约 15米远的地方喊他,他把我二姐抱进屋后,给我二姐身上擦酒、灌水,后我二姐 死亡。我不明白的是我二姐有这么大的能力把你喊醒,怎么能你抱进屋一会就 死了??为什么邻居到了也没有看到二姐的活气??你为什么给二姐擦酒、灌 水??你为什么不找大夫、及120急救?? 所以我要求解剖,
由于姐夫的堂弟在公安局工作(系刑警队教导员)他们说要解剖时间必须 在2003年1月1日进行,(1日到5日放假)如果我二姐的胃中有药,不允许我们 怀疑是他们做弊。但我偶尔听到他们在电话中说法医已经安排好了的情况,引 起我的怀疑,我要求在上班后进行,这就激怒了他们,说如不在1日解剖,他 们就不管了,3年后在来拣骨头,并在2002年12月31日全部回到城里过元旦。 元月4日镇派出所来到我家,质问我为什么不处理尸体,我讲明了原因, 并要求要上级法医来解剖,派出所做了记录回去。6日治安科至把我传到镇党 委,在镇党委我再次提出要求上级法医来解剖。治安科以尸体存放时间过长, 污染环境为理由,要将尸体拉走,我说你们7日再拉吧,我要家人给姐姐换换 衣服,因为姐姐的衣服全是水,他们说不行,把我扣在派出所。50多名警察到 了我姐姐家,在我姐夫家一人不在的情况下,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对阻止他们 拉尸体的我的家人大打出手,将我的母亲打昏,及多人打伤,强行抢走尸体。 6 日下午、7 日我领亲属5 人到公安局,局长拒绝见我们。8日我打电话找到 营口市公安局局长,向他叙述案情经过,并要求上级法医对我二姐解剖,局长 说国家明文规定允许要求上级法医解剖,并让我再找盖州公安局局长,他打电 话通知该局长。等又我到了盖州公安局,找到该局长,他说市局答应了,现以 解剖了。我问什么时间解剖的,他说在7日下午解剖的。我又不明白了????7日我在盖州公安局,为什么不通知我??为什么 不让我到现场?? 说要由上级法医解剖,但这个解剖到底是谁做的??为什 么8 日我到营口市局时,市局局长不知道??我要他们解释,他们让我先回 去,再找我。
我回到家里,有人告诉我说二姐的尸体可能一火化了,我10日有到了市政府,周立东副市长接待了我们,他看了材料,问我们有什么要求,我还是 要求上级法医处理,但告诉他可能尸体不在了,他说不可能,现在公安局又没 有给你任何结果,尸体不可以火化。他打电话询问公安局尸体在不在?公安局 局长说尸体还在保存。我到火葬厂查寻,尸体以于8 日上午火化了。火化的时 间是在营口市公安局局长给盖州公安局打电话通知的时间。 我真的不明白了,在投诉人没有看到任何鉴定结果,你们凭什么把尸体给 火化了,因为法律明文规定,解剖尸体的一方有疑义,尸体必须保存。他们说 我姐夫在解剖书上签字了,还让镇民政助理也签字,可是,为什么不找我及我 的母亲来,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姐夫已经是犯罪嫌疑人了,他 的签字怎么能生效呢?他们的签字能代表法律么?你们怕什么??为什么欺上 瞒下,颠倒黑白。为什么不让我们见一见冤死的姐姐一面????
2003年4月在公安厅和政府的交涉下,公安局才给了我一张不予立案通知 书和所谓的尸检报告,报告称姐姐系服药自杀,死于氟乙酰胺中毒。但尸检报 告中的案情简介又与实际有出入。该案情简介说2002年12月26日晚夫妻吵架, 被他人劝解,21时入睡。零时许,孙的丈夫听见孙在门外喊冷,发现孙躺在门 外台阶上,抱进屋,昏迷死亡。零时许我已经到姐姐家,我二姐的身体已经凉 透了。我提出了疑问,他们说只是一字之差。而在不予立案通知书上,公安局 说在2003年1月4日我提出了控告,姐姐系因服用氟乙酰胺中毒死于家中。1月4 日我还没有控告,现场也没有找到任何物证,尸体也没有解剖,他们怎么知道 的是氟乙酰胺中毒? 着难道是一字之差么?法医鉴定上说解剖胃中的水份超 过正常人,而胃中所含的药量为0.021微克,血液每毫升则含有0.19微克。那么 我二姐怎么会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死亡,并且身体完全凉透。因此我对公 安局的办案有极大的怀疑。
2003年我在各级政府奔走,但很多人都说我是在讲“故事”,说我是杨三 姐告状,可是杨三姐告状还有尸体在,可我连姐姐尸体保存的权利都没有。这是为什么??我多次上访,都被接回,说一定给我一个说法,可说法都是, 姐姐出嫁了,母亲和我就没有管的权利了。苍天在上,真的象他们说的那样 么?我同他们据理力争,他们说如果我能拿出我还有管的权利的法律条文, 那官司就不用打了,我赢了。
各媒体、法律界、人大代表、立法部门、司法界的知名人氏、教授、学
生及社会的各界有正义感的人,我求求你们么!!帮帮一个弱势的农民吧。姐姐出嫁了,母亲和我就没有管的权利了???
如有人能帮我解开我二姐死亡原因及为我提供法律援助的热心人,我愿 付出一切来报答你们

联系人:孙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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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辽宁省盖州市万福镇罗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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