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吴嘉麟遭强制拆迁上告无门

年前,北京西城区居民吴嘉麟通过他在美国的子女,向本报记者投诉,他在西城区的住宅被拆迁9个月后,没有拿到一分钱的拆迁费,上告无门,呼吁海外媒体为他主持公道。大纪元记者电话采访了吴嘉麟。

据吴嘉麟自述,北京西城区有一条五根檩胡同,这胡同的8号,原来是清朝爱新觉罗刚毅堂,号称为灯笼吴的吴家花园。1949年,这座花园由后人吴子宽所有。吴子宽在1889年-1900年间任京汉铁路翻译。在中华民国袁世凯当总统时,他又任袁世凯的法国籍军事顾问博理苏的秘书。曾获得军队文官的“六等文虎章” “二等文虎章”“一级教育勋章”。因为在义和团事件中救护过京汉铁路法国籍员工,而获“法国荣誉骑士勋章”。吴嘉麟是吴子宽的长子长孙。现在这个花园的一半房产,由吴嘉麟继承。吴嘉麟在60年代北京大学毕业,曾因反革命罪判刑,平反后,在北京市物资回收公司科研所工作,现在已退休。

1988年,吴嘉麟经西城区规划管理局批准,新建成砖混结构二层楼房,建筑面积267。24平方米。在这楼房的一层,吴嘉麟和他的儿子吴伟,分别经营晓轩饭庄、华伟隆百货商社。他们的晓轩饭庄和华伟隆百货商社有雇员20多人。年收入约20多万。

2002 年,北京西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桃园地区进行市政道路和学校项目建设。吴嘉麟所有的二层楼房属于拆迁范围。经北京西城区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应付各项补赏款(包括个体停业补赏费)279万1千3百多元。

2003年4月8日,北京市西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了226号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要求“从国家建设的大局出发尽快搬迁”。接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发出 (2003)94号文件,责令吴嘉麟和他的儿子吴伟,“二日内”从其住房搬出,“自建房自行拆除”。“如逾期不搬迁,区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搬迁 ”。

据吴嘉麟自述,“北京天鸿集团公司从来没有就拆迁安置、补赏与我进行过商谈,更谈不到拒绝搬迁的问题”。但是接到政府的“决定”书后,吴嘉麟和他的儿子吴伟,还是于4月11日搬出,房屋很快就被拆除。但是,至今,他们没有领到一分钱的补赏款。他们曾经上访,没有解决。他们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上诉,也被驳回。

吴嘉麟说:2003年4月8日,北京市西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了 226号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是一个“冤假错案”。理由是:二层楼房是吴嘉麟自建房,不是遗产。而裁决书要求先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才能领取补赏款。同时,更奇怪的是,二层楼房是吴嘉麟和他的儿子的住房,可是裁决书中多出了一个住户吴慧珍。故意制造混乱。而吴慧珍是北京西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舒聿通的亲戚。吴嘉麟多次到北京西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上访,舒聿通拒不接见。吴嘉麟认为,政府部门,如西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干部,都不帮助拆迁户,相反,在“权”字的掩护下,恃强凌弱,想尽办法为房地产商辩护。吴嘉麟说:“ 开发商不化一分钱,借助舒聿通(北京西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王少春(北京西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干部)之力,就安安静静的完成了280万代拆迁任务。可是,被拆迁人又将如何生活呀!”

年前,他们的店员不断上门讨工资,而搬迁后,他们没有资金重开商店,断了财源。真是内外交困。他在北京,曾要求北京某地方报纸、电视台报道。但是,报纸、电视台都以为这是“敏感问题”,不予接受。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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