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执行双重标准是更加深刻的腐败——致深圳市党政领导的公开信
中国首富马明哲,因个人的著作权问题,为了掩盖自己的腐败罪行,动用公安机关去上海著名学府复旦大学抓人,后又致使复旦大学博士生胡坤失去500多天的人生自由……。这样公然践踏法律的行为,为什么不受到法律(甚至党纪)的制裁?那么,当年中央天津市委又怎么该处理同样无视法律的大丘庄庄主禹作敏呢?!
(读一读《挑战竞争》一书的“自序”,不难看出两个问题:1,马明哲始终把这本书做为他个人作品,因此也就根本不存在马明哲在对胡坤迫害时强调的“著作权归平安公司所有”之说;2,“自序”中用的是第三人称,按用语习惯常理看,马明哲连“自序”都没有审核或者看过!)
据媒体披露,以及平安许多高层人士共识:平安第三大股东----江南实业,是马明哲的个人公司,(江南实业老板姓许,是马明哲的娘家人)该公司按在平安的持股比例折算人民币应该有100多亿元!(以汇丰入股平安价折计港币)。另外,马明哲在新豪时公司(平安职工股)还持有公开的大股。
江南实业是靠什么“业务”在短短的几年里赚到100多个亿的呢?其实,大家心里都很明白,更不用说让有关部门去深查一下就会水落石出的!
平安所有主持过分支机构的A类干部都知道:总公司有一个与之“合作”的装修,采购公司:“安星公司。该公司的老板就是马明哲的小舅子。平安全国分支机构场址的装修,都必须强制性的由该公司来办,大大小小的办公用品也都是由该公司来”统一采购“,价格是不容商讨的,宰你没商量!十几年来,这个马家掠财公司巨敛了多少国有资产?有谁查过?!
众多媒体称马明哲为”中国首富“!
前不久,辽宁的”三个代表“薄熙来在公开评述仰融侵吞国资时是这样说的:“仰融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派往华晨,即便华晨有他个人股份,它的属性也是国有的。”
据深圳市政府有关人员公开对媒体的负责任的披露:“长期以来平安保险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和人事任命,都由深圳市委组织部负责的。”这就清楚表明了马明哲是以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参与平安保险管理的。
如果我们认可马明哲个人在平安保险中的持股,那么,辽宁的那位“三个代表”就应该向远在美国的仰融谢罪,并公开予以平反!
如果我们许可马明哲强持职务之权为其亲属开设的包括“安星”公司,香港某公司在内的公司从平安保险敛收暴鳄利,那么,曾被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标榜为反腐力作中的主人翁胡长清,成克杰确确实实应该在九泉之下大发小小巫的哀呜了!
如果马明哲的身份不是“国家干部”,是个体户,那么这样一个“个体从业人员”是怎样能够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在一个大型国有股份公司里,挥洒国资无方圆的呢?我们是不是又应该为前不久被上海的“三个代表”查处的侵吞国资的个体户周正毅唱一曲无尽的挽歌呢?!
如果说马明哲现在的身份是“个体”,那么是什么时候,在哪个时间段转为个体的呢?是不是在侵吞完国资以后?为什么至今还在深圳市委组织部门考核“?
马明哲不明不白的身份,使他拥有了至少100多亿元的身价!记得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共产党人公开宣称:允许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那么,现在就有这么一个“先富起来”的典型,为什么不宣传一下?还要封杀媒体对他的关注!这难道不能折射出深圳共产党人的不明不白的信仰,不明不白的品德,不明不白的执政吗?!
也许这一切,深圳市的“三个代表”都很明白,你们把自己的“灿烂”寄托在明天的美国,加拿大(这可能需要马明哲之流的关照!)记得有一位高官曾对一个老板说:“别看你很有钱,但我现在有的感觉,你的钱是买不到的。比如,我走到哪里,至少百人瞩目;我讲话,别人还得拿出本子来装摸装样的记录;我身边簇拥着一批高学历,高素质,训练有素,举止规范的马屁精……,这种精神享受,钱是买不来的。”尊敬的深圳“三个代表”:这种精神享受是很重要的,是有利于你们身心健康的,但只有中国的布衣才会给你们。离开了中国,你们就像鱼儿离开了水。如果你们的明天在美国,在加州,你们充其量是一个无人搭理的富裕的寓翁!你们经不起这样的失落,你们会很快苍老,枯竭的!
因此,为了你们的明天,请“三个代表”,而不是“三个戴手表”!
转自《商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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