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血案”“造谣”有理!

2003年10月16日,贵妇苏秀文在与受害者发生口角并殴打受害者后,驾驶豪华马车酿成一起血案,撞死农妇刘忠霞,另致12人负伤。12月20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根据苏“精神溜号,操作失误,采取措施不当”,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苏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换句话说,苏可能1天牢也不用坐。这样的判决在美国也许再平常不过,而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以及在“严打”期间大开杀戒的中国,这样的判决着实让人匪夷所思。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怨声鼎沸,特别是在网上引起了激烈的大讨论和强烈的愤慨。根据以往的惯例和中国的国情,“刑不上大夫”、“王法不加于尊”,之所以会出现如此明目张胆的重罪轻判,网民们认为肯定有大后台在背后撑腰作怪。网民们根据或道听途说或捕风捉影或蛛丝马迹或真凭实据的消息,一会儿说苏是省上某高官的儿媳,一会儿又说苏是市里某大员的亲戚,“妖言惑众”、“蛊惑人心”,闹得哈市满城风雨,高官们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

美利坚的媒体和公民大炒“伊铀情报门”事件,英伦三岛的媒体和民众对“凯利”事件穷追猛打;伊拉克战争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胜利又怎么样?难道能一美遮百丑吗?堂堂的布什政府、布莱尔政府因此而伤透了脑筋,被搅得焦头烂额、精疲力竭,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又是解释,又是道歉,又是辞职,战争胜利所带来的喜悦被冲刷得干干净净。由于有了网络,中国网民也不含糊,终于发出了雄狮般的怒吼,让大人物和阔老爷们尝尝咱中国老百姓的厉害。

面对网上沸沸扬扬的传言,官方终于坐不住了。2004年1月1日,负责事故处理的哈尔滨市道里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正式出来辟谣:苏秀文不是黑龙江省或哈尔滨市曾任和现任领导的亲属。1月5日,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声明:苏秀文(45岁)不是她的儿媳,和她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和她身边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任何关系,并公布她有两个儿子,大儿媳35岁,二儿媳30岁。同日,省人大副主任马淑洁告诉记者,互联网上涉及到她的传言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苏秀文和她没有任何关系,马说,她只有一个儿子,儿子和儿媳都是33岁,并且不在哈尔滨市工作。省委副书记刘东辉表示:让大家了解事情情况是有必要的,事实胜于雄辩。刘强调,不管苏秀文是不是省领导的子女,即使是,也要坚持依法办事、秉公处理。1月7日,肇事人苏秀文丈夫关明波表态:父母已双亡,自己不是原副省长关舟的儿子,他家的亲戚,连在区里当官的都没有。

或许的确有人造了谣,或许高官们确实受了冤枉,但不能因此而责怪网民们拨弄是非、造谣中伤。打个比方说吧,某人是惯偷,屡屡犯案,某天又失盗,他自然而然、首当其冲地被怀疑为第一嫌疑犯,而这次还真的不是他干的;你能怪别人怀疑没道理吗?再看看出事后关明波那架势:事发当天,关明波稍后开着一辆奔驰车赶到现场,安慰苏秀文说:“没事儿,有100万够赔他们的了!”多么财大气粗!据了解,关明波是哈尔滨某集团的总裁,是哈市最大的路桥承包商;且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居然动用武警部队维持秩序!是谁操纵和调动了武警?难怪网民们会满腹狐疑。退一步说,就算肇事者与高官们没有亲属关系,有没有其它关系例如利益关系呢?官员─承包商,这似乎是一种天然而强大的利益联盟,这方面的黑幕、肮脏交易在中国还少吗?

即使网民真的造了谣,那也是被逼的。网民无法得知真相,就只有根据经验和“马路消息”猜测了;网民不是职能专业人员,发布的信息与事实有出入,这是完全正常的和可以理解的。就连靠“新闻”和“真实信息”吃饭的记者,要搞到一点真相都要冒很大风险,又何况普通网民。据《沈阳今报》说,记者在哈市采访此案时就遇到了毛骨耸然的场面;人们怀疑:参与深挖此事内幕的记者,他们的人身安全会不会遇上麻烦?

记者的采访受到肇事者的骚扰和威胁,这还可以理解;而本来有义务保障记者采访了解事实真相、有义务向记者提供真实情况的执法、司法机关,也给记者调查设置重重障碍,让人无法容忍。记者经过千辛万苦、冒着危险采访到的情况,却被有关部门的“压稿通知”变成了一堆废纸,并要求以“某某通稿”为准。在“宝马案”重新调查程序启动后,1月9日省政法委的发言仍很强硬:在正式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不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信息为什么如此不透明?

于是网民只好凭直觉“造谣”。幸亏“造谣”,高官们才出来辟谣,才得以震动高层、更高层和全社会,这一案情并不复杂但却扑朔迷离的血案才得以重审。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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