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也见到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很大程度上是中国渐进改革的成本,这被各方面公认。政府在消化这些成本时,动用国民财富资产投入任何一个项目都是顺理成章的。其中包括国债发行收入、出售土地的收入、拍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入,当然也可包括外汇储备。”他认为:“没有法律规定外汇储备不可以拿来补充国有银行的资本金。”而到目前,笔者还没有见到人们熟悉的著名经济学者对此发表意见。
笔者认为,动用这么大一笔数目的国家外汇储备资金(相当于3700 亿元人民币),非属中央银行的职权范围所为,甚至也不是国务院的职权范围所为,尤其将这笔资金被轻易划入到长期管理混乱、贪污盛行、资产状况持续恶化、已经危在旦夕的国有商业银行更是不明智和不道义的行为,这决不是在现行法律条文框架下所能找到什么根据的事情!起码在国有商业银行还没有真正完成股份制改造之前,就如此草率动用国家的家底资金去填补银行的资产坏帐,是任何负有良知的学者和公民所不能接受的!因此,本人紧急呼吁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同时也恳请国内外经济学专家拿出你们的真知灼见,并恳请温家宝总理要求有关方面立即停止此项操作!
一定要从战略角度看待国家外汇储备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包括这450亿美元,到2003 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规模为4482.5亿美元。尽管我国的外汇储备数额列居世界第二位,继日本国6000亿美元外汇储备之后,但就人均水平和整个的国家基础条件看,以及所将要面对的各种人为和自然的不定因素的风险挑战,都没有理由沾沾自喜或昏了头--将国家的过河资金扔进无底洞去打水漂!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指出,"我们不能仅仅从当前的经济资源的角度去看待我国的外汇储备,而更要看到,我国在世界的大格局中所处的地位、在目前的发展环节以及未来中,都需要更多的外汇储备。"
邱晓华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我国持有大量外汇储备的战略意义。"首先,这是抵御国际风险的坚实物质基础,没有这么多的外汇储备,我们应对国际的一些挑战难度就会比较大。其次,这是中国经济走向更发达阶段的一个重要推动力。对于调整结构、深化改革、提升技术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第三,这也是人民币最终实现完全可兑换的一个必备的条件。没有充足的外汇,人民币要走向世界也是不可能的。"
邱晓华说,中国的经济将越来越国际化,我们将不断增加出口,同时也将不断开放市场,未来几年我们在商品的进出口方面仍将保持一个出口与进口之间基本平衡、略有结余的格局。另外,未来我们也更有希望在发展服务贸易如旅游等方面获得更多的外汇,从而使得我们的外汇储备得到进一步的增长。(摘自2003年7月29日广东商务网)再让我们看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坏帐情况:
资产公司已处理掉四大国有银行坏帐3618亿元人民币
据银监会统计数据,截止2003年6月30日,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累计阶段性处置不良资产3618.41亿元(不含政策性债转股),回收现金792.29亿元,占阶段性处置不良资产的21.90%。
以上数字表明,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在处置总额人民币1.4万亿元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其中,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四家公司中表现最佳,该公司主要负责处置原由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累积的坏帐。截至6月底,该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941.3亿元,回收现金296.3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 31.5%。
位居第二的是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该公司负责处置中国银行累积的坏帐。截至6月底,该公司共处置不良资产536.8亿元,回收现金136.3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5.4%。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负责处置中国工商银行累积的坏帐。截至6月底,该公司共处置不良资产935.7亿元,回收现金230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4.6%。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四家公司中表现最差。该公司主要负责处置中国农业银行累积的坏帐。截至6月底,该公司共处置不良资产1,204.7亿元,回收现金129.8亿元,仅占处置不良资产的10.8%。(摘自2003年7月24日粤港信息日报)
从以上可以看出,不包括隐亏和暗亏的坏帐部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目前还有1万1千多个亿的坏帐(1.4万亿减去被处置掉的3618亿),在可理想的预期内。仍然见不到能解决掉的可能,而且剥离后的银行资产状况,两年里仍不见明显好转。上述提到钟伟先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很大程度上是中国渐进改 革的成本,这被各方面公认。”的说法,好像是把450 个亿美元(相当于3700个亿人民币)注入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两家银行作为一种补偿,作为国家救济似的。这简直是岂有此理。从这些银行目前的管理体制、资金运用效率以及它们的人事制度等方面看,更没有资格获得国家救济!股份制改革是必须要走的道路,但不可再拿国家资金去做试验!能生能死全靠你自己了。国家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成立的资产公司已经消化了那么多不良资产就是明证。
笔者认为,钟伟先生的观点绝对站不住脚。1.4 万亿的银行坏帐形成,固然有摸着石头过河时所交的学费,但是更有全社会都无法原谅和容忍的内部腐败、监守自盗和龌龊勾当或不作为等人为因素所故意造成的。而这些卑劣行为所造成的国家巨大损失必须得到清算和追究!而在此之前,更不能以所说的“没有法律障碍”来制造借口,来一锅搅马勺,糊弄民众,混淆视听!
退两万步来讲,即使我们国家的外汇储备真的就是多得没有金库存放了,美钞闲置怕长毛,金条放着怕生锈,白瞎了国民的长期积累,那也决不能“注入”到那些烂尾银行里,再去给那些既昏庸又贪欲无底的蛀虫们提供大肆黑箱洗钱的条件,那种变魔术般地占为己有,早已使人们厌恶和愤怒致极,在人们心中对这些打着国家和国有的名义而又没有制度保障的所谓银行早已失去了信心。说实在话,如果把国家外汇储备资金投入到国民的教育和医疗设施建设上,还能说得过去。或者是把这笔资金的三分之一暂时垫付给那些城市里打工的1亿民工所被拖欠的1000亿元工资,然后由国家组织力量再去追讨。这也是属于正当的,是顺人心合民意的。
奇怪的是,笔者学习了这么多年的经济学,却难以把握上面报导中所说的“注入”这个词汇的切实含义,是不是往死猪肉里注水的意思?!什么叫注入?--“划拨” 也不是十分明确,是有偿划拨还是无偿划拨?如果是有偿,期限多长?利息怎样计算?如果是无偿,谁决定的?谁有权决定?国务院?现行的人大?在一个没有真正民主的社会条件下,这些都不具备道义的合法性。我看除非举行“公投”!,而且笔者坚信,如果对这笔资金如此使用是否科学得当进行全民公投的话,99%的概率将被否决掉!
200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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