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加拿大移民政策回顾

回顾 2003 年加拿大政府的移民政策,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就是:推动枫叶卡制度、调整经济类别移民评分标准、新移民部长就任、进一步落实管理移民顾问的机制,以及宣布明年、后年吸纳移民人数目标暂时不变。

  自从新移民法于去年 6 月生效实施后,加拿大的移民政策进行多项重大改革,尤其是枫叶卡取代旧移民纸,以及强调永久居民必须符合五年内实际居留加境两年的规定,对成千上万的台、港“太空人”移民造成冲击。

  移民新法规定,永久居民应按排期申领枫叶卡,并以 2003 年 12 月 31 日为截期,凡出国旅行或滞留海外的加国永久居民,在搭乘商用交通工具入境时,须接受查验枫叶卡。

  据移民部估计,全国应有多达 150 万人申请枫叶卡,自从 2002 年 11 月起接受申办枫叶卡以来,共已颁发 85 万 5000 张永久居民卡,目前仍有约 6 万 5000 宗申请案在处理中。

  由于移民部人手不足,部份申请枫叶卡的案件遭耽搁,补领枫叶卡的作业也曾一度陷入混乱,广被各界指责批评。此外,面临年底截期将近,移民部对于是否执行查验枫叶卡法令,或者暂时在新年前后实施通融政策,目前还看不出有明确的作法。

  新“移民暨难民法”提高技术移民评分标准和门槛,强调审核申请人的语言、教育和工作经验等项目,将及格底线订为 75 分,并对数万宗已递件的移民申请案实施追溯效力,试图用新法条例处理旧案。

  由于新法审批标准比旧法严苛,有些被迫面对新例的申请人不甘于接受不公待遇,以及审理拖延造成时间和金钱损失,与移民部对簿公堂,并酝酿集体兴讼,再加上 2 月和 6 月间两次法院裁决,都对移民当局不利,造成当时的移民部长柯德尔不得不弃守先前坚持的“追溯效力”立场。

  柯德尔于 9 月 18 日宣布调整经济类别移民的评核办法。首先,将新移民法原订的技术移民评分标准从 75 分,降至 67 分,即日起生效。其次,针对 2002 年元月 1 日以前提申请的旧案,采取通融办法,拟沿用旧移民法制度和旧的 70 分标准处理,并辅以新制标准和 67 分底线的审核措施。

  柯德尔今年曾提出一些移民改革计划,包括:筹设监管移民顾问的全国性机构、因应反恐提出颁发全国身份证明卡的构想,和召开联邦及各省移民事务峰会等。

  加拿大新总理马田于 12 月 12 日宣布政府新内阁,移民部长换人,由安省国会议员史葛洛接任。据了解,史葛洛面临的挑战和优先政务包括:继续落实移民顾问规范机制、改革移民暨难民审核局、研究如何吸纳更多加拿大需要的移民人才。

  监于史葛洛具有丰富市政经验,预料她将注重倾听来自主要城市的声音,加强移民在都会地区的安顿计划。

  史葛洛新官上任的第一道指令就是,宣布一套新订移民顾问规范法例。经过年余的咨询和筹备,具有监管效力的加拿大移民顾问协会已于 10 月 8 日起开始运作,相关法规预计于明(2004)年4月实施。

  按照 10 月 30 日移民部向国会提呈的年度移民计划,明年及后年度加国预定吸收 22 万名至 24 万 5000 名移民,以 2004 年移民人数目标为例,值得令人注意的是,家庭团聚的人数预定接纳共 5 万 2500 人至 5 万 5500 人,比今年的预定吸纳数目减少约 11%,尤其“父母和祖父母”的依亲团聚名额更大幅缩减四成。

  移民部 2003 年移民计划中,“父母及祖父母”类别订为 1 万 8000 人至 2 万人之间;以下限目标而言,明年订为 1 万 5000 人,比今年锐减四成之多。这是不是可以解读为:政府有意缩减家庭团聚移民名额,值得进一步观察。

  由于每年吸收的新移民以经济类别和家庭团聚类别为大宗,去(2002)年共有 22 万 9091 名移民抵加,其中经济移民占 60%,家庭类别占 28%,难民则为 11%。预计今后几年这样的移民名额比率,应不会出现太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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