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中国人民的“非正常死亡”
这里所说的“非正常死亡”,是一个很难准确界定其范畴的词汇。我们不讨论一切由于生理机能的内在衰竭而引起的正常死亡,例如因为衰老,例如因为疾病,不管是心脏病、流感或者是非典型肺炎。我们讨论的是一种突如其来的外因,一种在瞬间发生的偶然,一种在统计学上的小概率事件,突然间也野蛮的方式结束了当事人活蹦乱跳的生命。例如因为警察不相信她犯罪母亲的话,三岁的小姑娘李思帆饿死在家中,例如因为外地口音和没有所谓合法证件而被毒打致死的孙志刚,例如因为强制拆迁被剥夺合法财产因而自焚于祖心脏的安徽农民朱亮(未死),;例如因为进城卖葱遭遇宝马死于非命的刘忠霞,例如死于大火中突然倒塌楼房的衡阳消防官兵,例如上万名在矿井深处被瓦斯、塌方、透水夺取生命的民工,例如28万因为各种原因而自杀的农村妇女……生命,何等脆弱!就这样无声息的消失,甚至难以化做统计表上一个冰冷的数字!生命,如此廉价!几张纸币就打发了死者家属的控诉!
2003年最后一天,死神仍然坚持工作,它丝毫没有因为新年即将到来而放慢掠夺生命的步伐。仍然毫不容情地继续剥夺中国人民已经太脆弱的生命--辽宁的一家鞭炮厂爆炸,38人死于这种国人曾引以为骄傲的发明。而它本该在新年为人们增添欢庆的气氛。我不知道怎么面对这惨淡的世界,重庆井喷已经使我们的圣诞节充斥了眼泪,眼泪未干又被新逝者的鲜血包围!然而,街市依旧繁荣,欢歌笑语依然充斥着荧屏。毫无例外,所有的悲剧仍会被顺利转化为又一次光荣、伟大、正确的救民于水火,解民于倒悬的表扬和自我表扬,--2003,我们又是辉煌的一年!
伟大领袖曾经这样教导我们说:“死人的事情是经常发生地。”是的,当这样的非正常死亡越来越经常发生,越来由小概率时间发展为较大概率事件,越来越执着地成为“中国特色”--甚至于我们死于鞭炮的人数都要超过发生战争死于炮弹的国度!那么,我们还有多少人能在苟活一生后以所谓正常的方式死亡?我们无权选择自己被生育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因为那是我们父母的事情。现在我们又正面临着无权选择自己死亡时间、地点和方式的危险,因为我们随时随地都可能成为日益泛滥的“非正常死亡。”中的一员。
时间会流逝,伤口会平服,生活还在继续,我们终究会忘掉他们--甚至会怀疑悲剧是否真的发生过。一点也不奇怪,我们已经成功地忘掉了许多悲剧。已经有人出来说:我们就是要丢掉包袱,才能轻装前进。更又有人出来说我们就是要要辨证地看问题,要化坏事为好事,要化悲剧为正剧、化悲剧为喜剧。既然有这样的奇妙逻辑,还有什么人间奇迹是我们不能创造的?我们能发动一场集空前荒诞的“文化大革命”,我们还能若无其事的成功忘掉它,甚至已经有人出来说出来论证它的伟大英明了。所以,死掉有限的几个人,在中国实在是不算什么的。是不会有人出来研究他们“非正常死亡”的真正原因的,是不会有人研究如何大规模减少这样“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的。因为有一个理由是现成的:死的不是我,死的人不是你,死的人是他!因为不会有人愿意象去年那个李尚平一样“非正常死亡”。因为我们都是懦夫。
呜呼!化屠夫的凶残为一笑,明白了!呜呼!谎言重复千遍成为真理,明白了!
一切沉痛,一切哀伤,一切眼泪、一切悲剧、一切羞耻都在伟大光荣中被轻而易举的忘却,最终,我们在没有痛,没有爱,没有泪的忘却中成功地成为行尸走肉。
什么也不会触动我们的伤口,以为我们刀枪不入。
什么也不会触动我们的灵魂,因为我们灵魂已死。
(读者推荐)(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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