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为富不仁周正毅,为仁难富孙大午 ──中国民营企业家的艰难选择
这些天来国内国际舆论都在关注一系列巨富涉案的新闻:福布斯中国首富排行榜上有名的上海房地产巨头周正毅、钱永伟以及许培新等人大搞权钱勾结,疯狂聚敛,陆续落入法网。这些人的手段真是惊人:以周正毅为例,他可以“根据沪城建(2001)第0068号文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零,”不掏一个大子儿就让官家把上海市中心的黄金地皮“批”给自己,然后以这白捡的地皮为“抵押”运动关系贷款数十(或说上百)亿,再倚权仗势赶走原住居民不许讨价还价──“上海首富”于是横空出世!耐人寻味的是,这几位“巨富”都出自房地产及高度相关领域。而正是这一领域我国的“巨富”高度密集:据媒体分析,去年福布斯公布的中国前百名巨富中“50%的企业家涉足或者以房地产为主业”。而房地产业又与金融资本市场关系密切到了水乳难分的地步:“地产企业的项目运作极度依赖资本市场,尤其依赖银行贷款。部分地产商更善于空手套白狼,完全利用关系和资本市场做项目。”
我们知道,一个充分竞争的开放市场上每行每业都有赢家输家,但行业间则有利润率平均化趋势。“暴利行业”除了先行掌握技术优势的高新产业,就是出现于极度倚仗权力杠杆的垄断领域。我国如今真正拥有技术优势的高新厂商并不多,从中出现巨富的几率也不大。现有的巨富高度集中在房地产─金融资本领域。而我国搞了20年市场化,如今商品、技术的流通已经相对自由,劳务流动也算是有了一些自由,惟独地产与资本(金融)这两个领域开放程度最低,垄断程度最高,权力的作用最大。
而正是在这两个领域、尤其是两者交融的领域,巨富纷纷崛起。想想也是:即便我就是个白痴,只要我拥有的“关系资源”能够运动权力“批”到地、贷到款,想不当巨富都难!而除了“关系”比我更硬者外,谁又能与我“竞争”呢?
这不,随手就有个例子:几乎与周正毅案同时,河北省以热心公益而著名的农民企业家孙大午于2003年5月29日被徐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抄没财产。据徐水县官方说:孙大午的公司此前“向公司内部职工及周围村镇居民”自愿集资了三千多万元,于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此前,以儒商自许、喜欢发表思想评议时政并且办有网站的孙大午曾就当地政府对民营经济的一些做法提出批评,其中提到他的企业由于不搞“关系”就贷不到款。他说:现在农民的钱大都存进信用社、农行,通过银行流进了城市,像城市设在农村的吸血管一样,吸去农村少得可怜的资金建设大城市。目前农村没有金融可言,也就没有活力可言。……外国的大财团或企业,只要有两个亿就允许他建银行,可是在农村却不允许私人开设小钱庄;……我这么大的企业从银行贷款都很难,更别说个体户、小企业了。
除了信贷无门,孙大午的文章还提到其他许多烦恼:从85年我搞企业,工商局就卡我的猪,让成车的猪热死,卡饲料,让成车的饲料烂掉,现在还在卡粮食,……再看土地,只要有钱,在哪儿建都不违法,而不交钱,农民在承包土地上搞农牧业他都说你违法,我那儿有全国最知名的养殖专家,有齐全的化验检测设备,但这些都无效,畜牧局一个普通职员,一个初中生用肉眼一看,说不合格,要罚款,你就得让他罚。再说精简机构,以XX县为例,水利局30个人编制,但真正开支的是330多人,土地局是400多人,城建局500多人,如果去查他们的花名册,在编的只有30到50人。部门利益的无边界化是妨碍企业与农民生存的致命环节。前几年县里的科局长每年的灰色收入不下10万,一个县60多个科局,一个局编制二三十人却养着三四百人的队伍,他们在干什么,不是一目了然吗?不信就看他们家的楼房,钱从哪里来?
孙大午“犯事”之时,除公司财产被查抄外,他的网站更由于上述言论“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而被县里封闭并罚款1.5万元。他的《我为农民说实话》和其他许多手稿也被查抄。然而“三农研究”圈内的人都知道,孙大午讲的那些问题,尤其是农村金融“吸血”和农民企业贷款难等问题其实已经久招物议。今天许多农村不要说企业融资,就连乡村两级基层政权都是靠民间借贷维持运转,著名的“两级财政债务困境”中,正规银行贷款比重远不及私人贷款,亦即两级政权财政实际上都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他们与孙大午的区别,无非是他们有权而孙无权,他们借钱用作行政消费而孙则用作生产投资和公益投入。如果孙大午有罪,我国乡村大部分两级政权岂不都成了罪犯政权?
事实上由于金融垄断为祸已显,近来中央有关部门已经把农村金融当作“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谋求改革之道,许多地方尤其是一些沿海地区近年来其实已经着手开放并规范农村民间信贷,“因为如果查抄了这些民间金融,当地的民营企业就可能瘫痪,他们很难从国有银行获得贷款”。
其实,从徐水县官方的说法看,孙大午甚至还说不上“民间金融”:他并不是集资办钱庄,更不是搞“抬会”,他借钱无非是办公益或是充作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当然,有些事合情合理却未必合法,笔者不熟悉有关法规也不了解孙大午集资的详情,无法讨论他是否违法。但如果事情的后果尚难评说,事情的前因却再明显不过:孙大午在故乡农村经营大量吸纳农民就业的劳动密集型农牧企业,历18年积累至今,既不炒股也未涉及房地产投机,集资风险并不大,如果通过正常途径他能贷得到款,用得着向“内部职工”与乡亲们借钱吗?
正是在这种金融垄断状态下,农民的存款农民不能贷,转移到城里被用来养“巨富”,孙大午们贷不到的款便落到了有“关系”的周正毅们手里。凭借“关系”,这些地产/金融大鳄要地有地,要钱来钱,而且地一圈就是寸土寸金一大片,钱一贷就是数十亿,大量贷款用于房地产投机,而地上的住户说赶走就赶走。相比之下,积累十余年而告贷无门、自己借钱立触法网的孙大午们怎么可能与周正毅们构成“竞争”?实际上,孙大午们的正常信贷需求越是被卡死,周正毅们掌握的“关系”含金量就越高,越奇货可居──在一个信贷开放的法治市场中如果一般经营者都能正常贷款,周正毅的“关系”还值几个钱?而在另一种“市场”上,权力这根魔杖“叫你穷,你就穷,不穷也穷。让你富,你就富,不富也富。”这样的“贫富分化”怎么能让人心服?
金融如此,土地亦然,城地如此,农地亦然。近年来有人提出土地私有化,有人说土地私有、自由买卖就会发生土地兼并,使农民失地而引发社会危机。笔者并不主张绝对化的土地私有,因为从国土整治的角度讲,绝对化的地权私有确有弊病,但是要说它会导致社会危机那是言过其实。过去历史书上那种“民间土地买卖导致农民战争”的意识形态之言是否合乎实际,姑且不论。现今在土地“官批、官征、官卖”体制下的“土地兼并”规模难道还小吗?城里周正毅这样“出让金为零”的跑马圈地姑且不论,农地非农化中的官府“卖地财政”、即运用权力贱价“征”之于农、高价“卖”之于商,衙门从中创收的做法也姑且不谈,仅就农地本身的“兼并”而论,人们应当记得2001年轰动一时的“蒋巷事件”:当时江西南昌县蒋巷镇政府一次就“圈地” 5万多亩,即把全镇数万农民赖以为生的绝大部分土地“转让”给一个公司去“开发绿色农业”。当然名义上不是卖,是租──但是,实际上地租却没有交给农民,而是给了当地政府。政府就用这地租抵扣了农民的各种赋税。实际上,农民什么都没有得到。而对于农民的抵制与告状,镇里的回应则是在圈地新设一派出所、出动警力来“维持秩序”。直到中央电视台等传媒暴光此事后,11月间有关方面还在《中国民兵》杂志推出重头通讯《挺进鄱阳湖》以造势,称:“广东省共产党员 xxx跨越千里当农民,率领一支以民兵为主体的青年科技队伍挺进江西省鄱阳湖畔,租种南昌县蒋巷镇土地5万亩,有效地推进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改革,……体现了农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方向,引起了江西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云云。而据我最近刚在当地“招商引资”网页看到,该镇又有花卉基地、养禽场等多个大型招商项目出台,占地均成千上万亩,不知是否也是沿用这一模式的。
如今公共权力与市场的关系日益引人注目。有人呼吁加强管制,以免“巨富”无限膨胀加剧社会不公。有人呼吁开放搞活,让老百姓多些致富机会。但是我想,现在的中国还远不是讨论“自由放任还是福利国家”的时候。应当防止的是“公共权力”由于不受“公共”制约而导致的非“公共”化。一旦这种权力“非公共化”了,无论“放”还是“管”都会失去公正。那就会形成“弄权致富”与“弄权灭富”的恶性循环:“放”出为富不仁的,“管”死为仁难富的。养肥周正毅,灭掉孙大午。封住了老百姓的合法致富之路却放开了“巨富”们圈钱圈地之途。正是为了防止出现这种危险,如今中央提出了建设现代化政治文明的任务。虽然任重道远,但是我们必须走下去。
(读者推荐:这篇文章原是六月间应《南方周末》约稿作为其头版的《方舟评论》而写的。但发排前被毙掉了──报社宁可白支付与稿酬相等的退稿费也不发。后来在几家媒体作了尝试也终未能刊出。如今周正毅案仍然扑朔迷离,而孙大午案被宣布“从轻发落”,虽然未尽如人意,但看来最坏的结果终于避免。)(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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