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5妇女被民警裸体搜身 人格受辱

据东方新报2003-12-08报道:
在来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5个妇女被关在一家茶楼的办公室内,被勒令脱光身上的衣服,接受所谓的“打码”检查。这几天,被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政委称为“12.4”事件的裸体搜身事件,在岳阳闹得沸沸扬扬,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五名妇女:我们被迫脱光所有的衣服

  事件发生在12月4日晚上,搜身地点是岳阳市站前路的快乐港湾茶楼一办公室。

  遭遇裸体搜身的5个妇女分别是:快乐港湾茶楼女老板成某,岳阳家家餐馆女老板石某,岳阳信义婚介所快乐港湾分部负责人邓某,岳阳新型建材公司职工万某,岳阳市某银行干部刘某。

  据第一个被勒令脱衣搜身的成某介绍,12月4日晚8时15分,她正在和几个顾客喝茶聊天,突然闯进五六个身着便装的人,自称是白石岭分局的干警,其中一个男的拿一个皮包在她们面前晃了一下,就把她和几个顾客推进旁边的办公室,说是查码。这些人对其中两个男人搜身后,将他们推出办公室,然后,将她们5个女的关在办公室,由两个男的守在门口。其中一个自称是分局的女干警也留在办公室内,她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勒令她们一个个脱光身上所有的衣服,有两个女的不愿脱内衣内裤,她就上前扯们的胸罩。最后,她还命令她们翘起屁股,摆出姿势让她检查,整个裸体搜身时间长达40分钟。

  遭到搜身的石某说,自己当晚是到快乐港湾茶楼结账,谁知被莫名其妙地推进办公室接受裸体搜身检查;万志萍当时在茶楼喝茶,发现手机没电了,就从随身的包里拿出充电器到办公室去充电,刚一进办公室就被堵在里面了。她说,当日自己来了例假,结果也被脱光了。刘某也是在此喝茶被搜身的;邓某则介绍说,搜身前这些人还翻了办公室的办公桌,没有发现码单,搜身后也一无所获,他们就拿走了桌上的两本早过期的几天前一顾客丢下的介绍买码的书。

  被搜身者:当时有一种被人观赏的感觉

  据5个被搜身的人介绍,因为办公室的门上有一块透明的正方形玻璃,而外面还有几十个喝茶的顾客,她们当时就有一种被人观赏的感觉。这几个人走后,在别人的提醒下,她们马上向岳阳市公安局有关单位报警,事后得知,勒令她们裸体接受检查的是白石岭分局的女民警陈某。

  记者在12月6日见到5名妇女时,几个人还是泪水涟涟。她们都说自己是为人母的人了,现在岳阳大半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她们感到没脸见人。有人还受到了丈夫的责骂。

  茶客证实:守门的男干警曾多次往里看

  据岳阳市市政建设总公司的杨某介绍,事情发生的当天晚上,因为家里停电,他一直坐在茶楼喝茶,并没有看到有人在此买码。晚上8时多,突然上来几个身着便装的人后,几个女的就被关在婚介所的办公室里,另外两个男的守在门口。当时他就坐在离办公室门不到5米的地方,因为门上有一透明的玻璃,里面又亮着灯,隐隐约约见到她们在脱衣的影子。他还介绍,在此过程中,那守在门口的男的曾几次透过玻璃往里面瞧。

  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则介绍,当时他也在茶楼喝茶,8时多的时候,闯进来几个没有穿制服的人,自称是来查买码的,但并没有看他们出示任何证件,就有几个男的和女的被他们推进了办公室,不久即见两个男的被放了出来,而女的仍被关在里面。关门后,由两个男的守在门口,不许任何人靠近。40多分钟后,门才被打开,这伙人离开茶楼后,他才听几个女哭着说被脱光衣服搜了身,于是他建议她们报了警。

  这位市民也证实,在此过程中,守在门口的男人曾透过玻璃往里面看。记者在现场看到,当日事件现场的办公室门上,确有一块巴掌大小的透明玻璃,透过玻璃可以看到里面的一切。

  岳阳白石岭公安分局政委:整个事件正在调查中

  5个感到人格受到了侮辱的妇女也请了律师,向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提出了赔礼道歉、精神赔偿和处理当事人三项要求。5名妇女说,这几天对方来人找过她们,表示愿意“私了”,但没有全部满足她们所提的要求。

  而岳阳市公安局纪委、督察室等单位接到5名妇女的投诉后,马上于第二天派人来调查了此事。

  12月6日下午4时多,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政委欧阳德儒在自己的办公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欧阳德儒一开口就说:“我们已把该事情定为‘12.4’事件。”欧阳德儒说,整个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之中,根据已有的调查,事情的经过是:12月4日晚,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接到群众举报说,快乐港湾茶楼上有人在买码,分局方副局长即着便装前去摸查了半个多小时。看到茶楼办公室桌上有码报和码单,他即打电话让局里出警,后来就发生了引起争议的搜身事件。

  欧阳德儒强调说,经调查,有三点不容质疑:1.人身检查是依法进行的,根据《人民警察法》第9条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人身检查。2.就这个事件来看,在这次检查中可能有方式方法上存在不妥的地方。3.目前双方说法不一,分局的女民警小陈坚决说自己没有让她们脱光衣服接受检查,而对方有5个人一致说被命令脱光衣服搜身。

  欧阳德儒还介绍,女民警小陈是个20岁的姑娘,两年前才从警校毕业,按理不会做这么出格的事,她自己也坚决否认了。记者提到,5个妇女说当时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见他们穿制服。欧阳德儒解释是当时情况紧急,来不及了。但记者注意到,同在站前路的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离快乐港湾茶楼还不到100米的距离,当时要补办一个手续完全还来得及。况且,他提到干警们是得到方副局长的情报后才赶过去的,事前应该想到要办个手续。

  欧阳德儒最后表示,整个事件还在调查之中,估计几天内会有结果。如果查证属实,将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记者提出见女民警小陈一面,他说小陈已外出,找不到人了。

  律师:有明显违规的地方

  12月7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请教了湖南琼武律师事务所的杨曙律师。杨曙说,作为本案,根据《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应该说搜身没有违法但有违规的地方。

  杨曙解释说,对女性的搜身必须是女警察,一般要求有两个女警察在场,而且女警察必须身着制服,出示证件,搜身场所应该是非公共场所且是外界不能看到的隐秘场所。如果被搜查对象是未婚女性,还必须由医务人员来完成搜身。杨曙说,作为本案,如果该女警察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出示证件,况且因为办公室门上的透明玻璃没有采取遮蔽措施,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但还没有违法。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