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2003-12-02报道:昨日下午,长沙市一家回收礼品店的女店主被人用100元撮走16条芙蓉王香烟。
女店主周女士在长沙市火车站附近开了一家礼品回收小店。昨日下午,两个青年人骑着摩托车来店里买香烟,一人在摩托车上没下来,另一人说要买下16条芙蓉王香烟。周将16条烟用塑料袋包装好,但顾客时而说要马上拿走香烟急用,时而又要开具发票,并称要开出1万元票据,回去好赚上一笔。双方谈好每条烟是225元,青年递给周3600元现金后,又说不买了,将钱要回去。周见来人心意未决,便收起香烟。过了一会儿,那两人称不要发票算了,干脆到别处去补票。一男子要周验一条香烟的真假,另一个男子则提着15条香烟就走,并在周面前丢下一沓钞票,随后二男子驾车快速离开。周回头查点钞票,发现他们丢下只有2800元钱,而且其中只有1张100元的真钞,另外27张100元皆为假钞,于是到附近的朝阳街派出所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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