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给谁买房子

最近关注房产时间很多,所以相关的废话也多。有些观点可能属于杞人忧天,但因为跟自己切身利益相关,实在不吐不快。
  
  看着房价一天天往上涨,我急啊。我怎么就不能一个月赚个几万块,飞快的积攒出付首期和装修的钱,马上可以买套7、8十平方的房子养活家小呢?
  我这种月收入1、2千的草民,看着大上海日新月异欣欣向荣的景象,开心啊。
  看着自己再怎么工作,也买不起一套方便点的房子,痛心啊。
  想想看,当我搜刮了父母所有的积蓄,拿出自己近10年工作的积蓄,也不过20万,在上海的什么地方可以买一套象样点的房子并装修好呢?只能买到郊县去了。可是买到那里我退休的父母无所谓,我怎么上班?我这种收入的工薪族养车是养不起的。
  所以只能考虑在市区买套小房子,市区7、8十平方的二手房大概7、8十万可以拿下了,装修就不要考虑了。先计算一下银行是否肯贷款50万30年给我这种收入的人吧。
  银行居然肯贷,再算了算。未来的30年里,如果我能保住工作保证收入,每个月的收入全部上缴银行还差一点点。所以每个月就靠父母的退休金生活了。还好我是独子,没有老婆子女。老婆既然养不起,就不娶了,郁闷了就SY吧。但愿爹娘长命百岁没病没灾,希望科长早死早投胎,最好我们单位可以主管什么实权工作,让俺也有点腐败的机会。否则,俺只能到60多岁再当新郎了。
  弄了半天,原来我不是在给共产党干活,是在给建设银行打工呢。
  
  且慢且慢。看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道了“七十年产权”到底是个什么概念。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到你买到房子那一段建房的时间,都要计算进“房屋产权有效期”内。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因为种种原因,建了10年的房子才卖给你,那么你的实际产权期只有60年。
  到了产权期后如何?跟这里看文章的人估计关系都不大,大家如果自己买了房子,估计能活过这个期限也成老妖精了;如果各位都跟我一样,30好几了也没改变不要子女的观点,关系也不大。
  但是这个产权期限将直接影响购房人子女的利益。
  我们先假设人人都活到那个特定的时间,对于你这个付出一生积蓄并且每个月还要交大笔“管理费”的人来说,就要有一笔数目不详的积蓄,用于向政府购买你拥有“产权”并且住了一辈子的“产权房”。
  当然,前提是政府不需要征用这块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土地及其上一切附属物,均属于国有。”这就是说,如果你的房子如果70年后不能进化到具有悬浮功能,政府如果需要取你家房子下面的土用,你是没有办法阻止的,所以你只能任凭房子倒掉。就是说有这种可能,你就算想花钱再买一遍属于“私人产权”的房子,还要看人家愿意不愿意卖给你。
  
  看来说事情不学习霍金的“时间简史”是不正确的。加上个时间坐标,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我先为银行买了套房,它每个月让我付出全部收入当租金,租下我给它买的房子。70年后,一个比银行更狠的角色,不动声色的就成为我房子的主人,我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只能乖乖把房子交给他。
  当然,我可以采用极端的方法,一把火把自己跟房子一起送进天堂。只是不知道,天堂里也要买房子吗?是不是上帝也要贷款给我,等我转世投胎了上帝可以心安理得把房子继续卖给下一个死鬼?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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