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英: 从中共关于政党的概念、理论看共产党的反动本质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关于政党的理论,然而,共产党关于政党的理论却可谓是独具“特色”。难怪中国共产党整天都在嚷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精神文明”等等之类的。“特色”与“特长”相类似,也就是与众不同的东西。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特长”中看出这个人的优点,同样,我们也可以从共产党的“特色”中看出他的本质。下面,我就共产党关于政党的“特色”概念和观点,谈一谈共产党的本质。

共产党在“政党”的概念中,认为政党是“以夺取、行使或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为目标的政治组织”。我们知道,国家机关和政党可以说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政治组织。只有国家机关才能占有国家的权力,而政党却不属于国家机关,所以,政党不能占有国家的权力。这就像一个人占有另一个人的权力。一个人占有、行使另一个人的权力的合法情况是:只有当这个人因为重病或其它原因不能行使其权力时,经过这个人的授权,别人才能代理这个人行使这个人的权力。政党占有、行使国家的权力也一样。政党占有国家权力是否合法,必须要在具体的情况下才能确定。这也就是说,“夺取、行使”别人的权力有可能是非法的。而共产党却把政党定义为“夺取、行使”别人(国家机关)权力的组织,这明显是共产党在为自己非法侵占国家的权力而做狡辩。其目的就是为自己非法占有国家权力获取“合法”的“外衣”。

中国共产党认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地位的确立是历史形成的。这的确是事实,中国共产党在国内战争和抗日战争中逐渐掌握和垄断占有了国家的权力。但是,这只能说明中国共产党在当时对国家权力的占有、垄断(或者说是对国家的领导)是合法的,而不能说明中国共产党在现在对国家权力的占有、垄断是合法的。因为当时是非常时期,而现在却是正常时期。中共用以前占有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来证明现在非法占有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只不过是欲盖弥彰而已。

中共政党概念中的“或参与行使国家权力”,这实质上是对“各民主党派”、对政协而言的。什么叫“参与行使”?其实,就是“我拿着权力行使,你在旁边为我鼓掌加油”。(你也就“参与行使”了。)“人民”也“参与行使”了国家权力,因为人民的“代表”--共产党行使了国家权力嘛,所以,人民当然也就“参与行使” 了。好像共产党非法侵占了国家的权力,人民也就非法“参与侵占”了国家的权力。(这样,你人民也就无话可说了吧!)卑鄙!无耻!

中国共产党还把政党制度分为资本主义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资本主义政党制度有两种类型:两党制和多党制。中国共产党一直认为:“我国不能实行西方的多党制”。在这里,共产党明显把“多党制”当成是西方别国的东西,从而排除了别的政党、组织或个人对国家权力的干预,肯定了自己对国家权力的完全垄断占有。其实,否定多党制,也是共产党在政治思想文化和理论上对人民的专制统治。

在中国,只允许存在共产党或共产党赞成的政治理论、思想和观念。任何宣扬与共产党宣传不同的理论、思想和观念都被认为是“反动”的,都会遭到“封杀”,而宣扬的人都会被其冠以“反动”、“颠覆国家政权”之名而加以打击。其实,你说我反动,我也说你反动,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反动,天地有正气,历史自会有公论。(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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