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年间 官员贪污高达四千余万人民币

象衡阳大火事件中的官员腐败一类事在中国时有所闻。据披露,从2000年到2003年三年间,当地共有486名官员被查处。

据自由亚洲电台11月17日报导,这些被查处的官员中不乏房地产、医药行业国营企业的负责人,以及省市县政府的劳动局长、公安局长、街委副主任等人,以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徐其耀等十二人就涉及四千多万元人民币的贪污款项。

据官员证实,进入十一月又掌握了一批新的贪腐案件,但详细的情形不愿意透露

除了南京之外,广州市检察机关近日也公布了今年以来对县处级干部的查处,包括副局级干部15人在内共85起要案,涉案85人。近日曝光还有一系列个人和集体贪腐案件,包括个人受赂案件包括受赂二十万元的河北省北戴河市公安局局长王克义被判刑十年,受赂行赂二十多万元的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检查院反贪局黄姓局长入狱六年零八个月。

具有集体犯罪的有湖北省襄樊市孙姓市委书记为代表的74名干部,其中包括市县三十多名一把手,河北省办公厅副主任,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已被执行死刑,受他牵连的除了47名厅处级官员外,近日省国税系统有近40名干部职工也因涉案受到处分。

一名香港时事评论员认为,要杜绝中国的腐败现象,必须要有相当大的监督机制,包括媒体的监督以及司法和检查机关的独立才行。中国现在缺少一个精神支柱,孔子思想、儒家思想在过去的几十年的共产革命被否定了,而共产革命又被后来的官僚资本主义的渐进过程否定了,现在是拜金主义,精神上约束就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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