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安徽:未婚先育、超生二胎将被征社会抚养费

 2003-11-16 16:0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新华网消息:记者从安徽省计生委获悉,《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草案)近日已经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在经过一定的修改后,可望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发布施行。按照这个《办法》规定,违规生育者将被征收相当数量的“社会抚养费”。

  《办法》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而生育的;不符合计生条例相关规定再生育的;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有其他违规做法的;不符合计生条例规定的生育间隔期限而再生育的;虽然符合计生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没有申领生育证生育的。

  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上,《办法》规定,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违反计生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生育双方上一年度总收入的3到4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依次增加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前一个子女不满3周岁且女方不满26周岁生育的,征收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办法》还规定,违规生育当事人要在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这笔费用。如确有实际困难,可以分期缴纳。申请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要向相关部门提供书面材料,分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如果欠缴,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计生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