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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马案”牵出云南省宣传部长受贿内幕

 2003-11-14 17:2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在查处震惊海内外的中国辽宁省长绥新、马向东案件行贿人时,又牵出云南省宣传部长柴王群受贿一案。

据生活新报11月13日报导,柴王群受贿一案是,在查处“慕马案”中的行贿人沈阳盛发集团公司董事长刘爱党时带出来的,柴王群被指控受贿“慕马案”行贿人刘爱党一套价值100多万的住房。记在妻子许舜兮名下。

柴王群今年41岁,原是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某部四处处长,1996年9月派到云南曲靖市挂职。他四年升迁“三级跳”由处长、市委副书记、书记到省委宣传部长。据接触他的人透露,柴王群通常嘴上说一套实际做一套,处处以“京官”自傲,人送绰号“豺狼群”。

1993年在沈阳名声大噪的盛发集团公司任董事长的刘爱党,爲了给当时的沈阳市委书记张某某要升官“活动”关系在北京“活动”时,通过关系结识了柴时任中直机关某部四处副处长的柴王群。之后柴、张、刘3人交往甚密。

刘赚钱有道是:先“赚”-后“送”-再“赚”即先依其权势取“利”后送“礼”再获利。因此刘使出浑身的解数巴结柴。

1994 年1月柴夫人许舜兮到盛发集团公司驻京办事处工作,被刘任命驻京办副主任;儿子被刘认了干儿子。接下来就是,柴说情爲刘缆下了沈阳铁路局“东方大厦”装饰工程。承揽该工程必须有甲级以上资质。柴又爲当时只是乙级资质的盛发集团公司,通过各种关系和手段使其晋升爲施工甲级资质,进而盛发集团公司具备了结算时高于乙级资质的取费标准和多取费、多赚钱的条件。工程完工,盛发集团公司共赢利400余万元。

柴王群自结识了刘爱党以后,曾多次提到家住房紧张,想买房之类的话,刘对此心领神会。1994年夏,以柴夫人在盛发工作爲由,爲柴王群在北京市东花市倍里中区购买了一套价值110.1613万元设有地下室120平方米的住房。

爲避人耳目,柴王群托其好友杜某某出具虚假证件办理购房及产权登记手续;1995年初刘又派人花了近10万元将此房装修;又于1996年3月6日拟制虚假的 “浓盛(1996)3号文件”明文此套住房是“奖励”许舜兮的。而这一切过程盛发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均一无所知,也不认识许舜兮这个人。

柴还多次收受金钱贿赂。经查其受贿人民币16.6万元、美元2.866万元、港币6727.56元;价值3.8万元人民币及价值2.38万元人民币的劳力士、雷达表各一块。

11月11日,昆明中级法院对原云南省宣传部长柴王群受贿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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