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松山:环保离与公共参与 ——读潘岳《环境文化与民族复兴》

前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继那份著名的《从革命党向之执政党转变的思考》之后,推出了新文章《环境文化与民族复兴》,又一次引起了关注。

在潘岳的文章中,最引起我的兴趣的是下面的观点:“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建立起透明、公开的约束机制,必须建立起舆论、建议的通畅渠道,使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受到监督,使一切行为主体(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部门,是个人还是集体)都只能活动于自然法则和社会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

中国的环境问题的严重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森林缩减。草原退化,土地沙漠化严重,沙尘暴肆虐北京,连年的北旱南涝……这一切,中国人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世界银行2001年报告和联合国开发署2002年报告,世界上空气污染程度最高的20个城市中,有16个是中国城市;七大江河水系中劣五类水质占41%;城市河段90%以上已受到严重污染;森林覆盖率仅为16.55%,位居世界第142位;土地沙化速度已经高达每年3436平方公里,草原退化速度每年200万公顷;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到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全国18个省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处于荒漠化的威胁之中。

应该说,对于天灾,国家是花了大力气治理的,绿色长城、退耕还林等等,颇具成效,然而,对于层出不穷的人祸,仅靠政府的力量却是回天乏术:一些大型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过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有治污设施不运行,千方百计偷排漏排。“小”企业连片反弹的现象不容忽视。一些被明令取消的“小”企业甚至躲到居民稠密区、农民住宅院内非法生产。而针对直接危害老百姓生活健康的这些“人祸”,国家的手段也仅仅限于“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这种手段的局限性很明显:由于这种大规模整顿每次都需要抽调大量人力、物力,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执法机关的正常工作,同时付出的执法成本也非常高。而且那些制造污染者容易对这种集中清理整顿摸清规律,来个“你来我停、你走我开”,这也正反映了集中清理方式的另一个局限:因为时间、人力、物力等各种限制也不可能对所有问题彻底清除,许多问题可能复发。

环境问题的造成,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有关,环境问题的解决,也离不开所有社会成员的参与。借用美国环保总局前局长怀特曼的话来说:“”每一个人都是环保者,每一个人都有力量保护自己生活的环境。只有全民的参与,才能够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效的监督。还是以美国为例,1992年,美国已有大约1万多个各种各样的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其中10个最大的组织的成员已从1965年的50万人增至1990年的720万人。他们形成了一股对美国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环保执行状况的强有力监督力量,任何人都无法忽视这股力量,在做出相关决定时都要三思而后行。

环保志愿者已经达到1000多万人(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1999),规模绝不亚于美国,为什么不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什么至今能停留在社区服务、知识宣传等层面上?

抄用潘岳的原文:“没有民众的参与,环保只会变成少数人的事而终将一事无成。”环保离不开公众参与,离不开公众对于公共问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说潘岳的文章有什么意义的话,最大的意义,就在于讲出了这个道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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