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价值 从张东岳失踪说起

多伦多华裔九岁儿童张东岳于十月二十日从家中神秘失踪一案,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华人社区也产生了强烈反映。从警方到主流社会媒体,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是巨大的。这表明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对儿童问题的重视。本文不想分析此案,而是想谈谈,尤其是想提醒新移民注意,在西方社会怎样保护自己的孩子,怎样保障儿童及大人的权益。
有关照看儿童的法令

根据加拿大“儿童及家庭法令”(Child & Family Act),十二岁以下为法定儿童年龄,儿童必须随时随地有大人监护管理照看,监护人(大多情况下是父母)可以为儿童代签任何法律、医疗、教育文件。法令规定十二岁以上十六岁以下,为青少年期,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必须为监护人和青少年共同签署,方为有效。法令规定十六岁以上为成年人,也就是说十六岁以上的人可以为自己签署任何必要文件,可以不需要家长同意,但同时十六岁以上的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上的责任。根据这一法令,十二岁以下儿童是不能单独留在家里或无大人照顾管理的地方。

违背法令的后果

许多新移民来到加拿大,不了解西方法律,夫妻俩有事出外,或去打工,就把十二岁以下孩子单独锁在家里。有的家长为了出去办事方便,喜欢把孩子放在公共图书馆里,让孩子在那里看书,自己跑出去办事情。请注意:上述情况或类似情况(即十二岁以下儿童无大人照顾),一旦被人发现,会被报警并报告儿童帮助协会(Children’s Aid Society),儿童帮助协会马上会派人把儿童带走,放入临时养父养母家中。该协会或警方都有权利对父母或监护人进行起诉,父母或监护人就只有等上法庭了。如果父母或监护人上法庭还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辩护,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还用在国内那种心态,我把我孩子锁在家里,出去办事,理所当然,当心法庭会判决你父母无管理监护孩子能力,当心你会失去孩子,而孩子将交儿童帮助协会收养。有的父母为了打工或办事,孩子放学也不去接十二岁以下的孩子,学校也有权力报告儿童帮助协会,儿童帮助协会马上派人带走儿童,并可能对父母或监护人进行起诉。

法律不容家长打孩子

西方文明社会,重视每一个生命的价值,尤其注重保护儿童。西方政治家们(如美国总统)可以决定是否到别的国家去扔炸弹,但如果他(们)在儿童政策上失误,他(们)马上会被舆论逼下台。西方社会对儿童的重视,是远远超过东方社会,西方法律绝不容许家长打孩子。只要父母打孩子被人看见报警,警察马上会来抓走打孩子的家长,儿童帮助协会马上会来人带走孩子。接下来的就是保释,限制接近条令,以及上法庭,还有假释期,以观后效。同时,请移民朋友们注意:中国传统观念中的“棒下出孝子”在西方是绝对行不通的。不要以为只要关在家里没人看见,你就可以打孩子。西方(加拿大、美国)法律规定:任何专业工作人员,(包括教师、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家庭护理、律师等)一旦发现任何儿童身上有伤痕或被打、被虐待的痕迹,必须马上报警和报告儿童帮助协会,否则专业工作的执照会被吊销。

请新移民朋友注意:西方/加拿大有一个十分严密的保护儿童的法律系统及行政系统。西方人把儿童看作社会发展的未来,西方人尤其同情儿童因表述的能力不够而经历的苦难。请注意:在一个民主社会,儿童的权益是至高无上的。这与中国不同。对个人及儿童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具体体现了民主社会和专制社会的区别。

人的价值高于一切

另外,西方/加拿大政府,对儿童也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举个例子,在西方,如加拿大,如果是成人,需要接受心理辅导或心理治疗,你是需要付费的,因为公共医疗保障系统不包括这一部分(除了看精神科医生Psychiatrist或部分Clinical Psychologist以外)。但是,凡属儿童、青少年(18岁以下),心理辅导或心理治疗,均免费,工作由政府出资的心理治疗机构承担。另外,各市教育局,有一个专门的儿童心理学家小组,负责对该市内各学校有心理、情绪、行为、学习、精神问题的儿童进行各种心理测试和监测以及提出有关建议。一般一个心理测试,要花二、三千加元,这也全部由政府承担。

话说回来了,在网上看见一些大陆来的移民对政府和警方出动大量的人力、物力、警力来寻找失踪女童张东岳不理解。这不仅包括数日出动的数百名多伦多市警察,还有马上启动公共的儿童失踪警报系统,出动的直升机,通告全加拿大警察以及美国警方,提升了在机场、重要路口、边境的检查。作为一名华人,作为一名加拿大公民,看见、听见这一切,我是很感动的。张东岳失踪一案,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社会对人的尊重,对每一条生命的尊重,尤其是体现出了对儿童的极大关怀和爱护。作为一个父亲,我为自己的孩子能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和社会中感到由衷地安慰。作为一名儿童、青少年心理治疗工作者,我愿意为生活在这块国土上的儿童、青少年做出一切我力所能及的事来帮助他们。愿上帝永远赐福于加拿大。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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