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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庭长李建峰 组织工会被判刑16年

 2003-10-31 07:3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上海消息: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星期四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审判李建峰等8人,结果宣布将李建峰判刑16年,其他7人被判刑两到三年不等。

据法新社报道,李建峰原为三明市中级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他在2000年底筹备成立[劳动与就业研究会],但没有得到民政部门批准。李建峰遂于次年与其他7人私自组织了工会性质的组织[劳动同盟],因此遭到警方拘捕。

美联社说,李建峰等人表示,这是当地警察为打击报复而捏造的假案。

路透社指出,李建峰等人被判刑时中国和欧盟首脑会议刚好在北京举行。

另据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报道,李建峰等人在三明市被关押期间曾经遭到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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